我为群众办实事|解开群众的“心结”

日期:12-22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解开群众的“心结”

“纪委同志,你们辛苦了,我给你们添麻烦了,你们是群众的知心人。”74岁的陆大爷说完,脸上洋溢着让人忘不了的笑容,这和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满脸愁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今年1月,第一次见到陆大爷的时候,他从村里风尘仆仆地来到我们凤山县凤城镇的信访接待室,一脸焦急地向我们反映:他们生产队的生态公益林款项一直没有公开,群众对这笔钱的去向十分的担忧,部分群众甚至怀疑钱款被挪用了,希望我们能尽快核查。

收到陆大爷的诉求之后,我们镇纪委的两位同志立即汇报给镇党委主要领导,经领导同意后,随即深入开展调查。

经过我们的调查,发现这个生产队一直没有财务人员,都是由生产队的队长进行集体资金的保管,需要用于集体公益事业支出的,由群众开会讨论决定。但由于队长缺乏基本财务管理知识,资金使用后,没有及时向群众说明清楚和公示公开,造成了群众的误解。

并且,我们还发现,该生产队原来用于集体事业的生态公益林资金,在队长更换之后,存在没有及时移交的问题。

“因为没有经过财务知识专业的培训,我不知道使用资金要公示,也不清楚离任需要办理移交,我当时是口头跟新一任的队长说,如果需要使用了就来跟我拿,你们跟我说了,我才意识到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原来的生产队长韦某懊恼地说。

“每一笔支出,都要有详细的记录和公示,群众才不会产生怀疑。同时要尽快完成资产的移交。”我们对韦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感谢组织给我改过的机会,我回去之后马上组织我们生产队的群众开会,把我以前的支出的明细向群众说明清楚,也把离任时的资产移交给现在的队长。”在对韦某做了批评教育之后,韦某当即向我们保证。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村屯财务的公开不及时,离任干部没有做好资产移交,容易让群众对村屯的工作产生质疑,同时也容易滋生腐败。群众利益无小事,对涉及群众的每一笔钱,我们都要帮群众查清楚、弄明白,并且督促资金管理员把资金用到该用的地方,让群众真正受益。

“生产队的公益林资金使用情况我们都清楚了,太麻烦你们了。群众的难事交给你们,我们放心。”一个月后,陆大爷特意来到我们信访接待室,对我们表达了谢意。

看着老大爷满脸的笑容,我切实体会到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就是对群众最好的交代,也能让老百姓在正风反腐中不断增强获得感、提高满意度。(凤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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