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1月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发布深圳交通文明指数再提升
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编制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显示,11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90.99分,比上月增加1.30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69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43%。
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不同程度上升”现象。守法率指数为92.90分,比上月增加0.96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违规载人等违法现象有所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89.56%,比上月上升1.38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85.49分,比上月增加1.01分,处于“比较满意”到“非常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上升,选择“很满意”或“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82.06%,比上月上升0.7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6.08分,比上月增加1.00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或被遮挡现象减少,出现交通标志缺失现象比上月减少19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7.99分,比上月增加4.26分。主要原因是自本月起电动车、电瓶车等非机动车只要停放在框内不再扣分,部分监测点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其中出现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比上月分别减少61个方位数和12个方位数。
本月各区随机抽取6个路口,继续对骑、乘电单车佩戴安全帽(头盔)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11月份深圳市骑、乘电单车佩戴安全帽(头盔)的比例,即头盔佩戴率为86.30%,较上月上升0.96个百分点。
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43%。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35%,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50%,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26%,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3.33%。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大鹏新区得分最高,为97.75分;其次是光明区,得分为97.46分;龙岗区得分最低,为88.7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