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通报物业类纠纷诉源治理情况及典型案例

日期:12-22
门头沟法院

原标题:门头沟法院通报物业类纠纷诉源治理情况及典型案例

门头沟法院通报物业类纠纷诉源治理情况及典型案例

住宅小区不仅是居民居住生活的基本单元,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业管理也成为矛盾纠纷高发领域。为进一步促进辖区居民和物业和谐发展, 12月22日,门头沟法院召开“涉物业类纠纷诉源治理情况及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

据了解,自2016年以来,门头沟法院处理物业类纠纷11936件,其中,物业公司追缴物业费案件占95%以上。该类案件呈现出涉群体范围广、矛盾易激化、情绪对抗激烈、难以调解等特征。前述纠纷产生的原因在于部分业主居住观念尚未转型、物业服务质价匹配度不高、物业服务引入机制不够透明、业委会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据门头沟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吕彤儒介绍,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物业纠纷,门头沟法院坚持党建引领,建立“府院联动、调解先行、审判断后”的物业类纠纷诉源治理新模式。通过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联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凝聚诉源治理合力;广泛吸纳调解力量参与物业类纠纷的非诉调解,加强法院对社区基层组织解纷的司法指导及法律确认工作。对非诉方式化解不成的物业纠纷,通过立案登记、“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机制快速办理,确保案件高效审理;主动延伸审判职能,通过以案释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方式增强物业服务公司和居民的法治意识;在全区范围内指导各镇街成立业主委员会,协助厘清案件高发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定位职责,提高各方服务管理水平。通过以上治理模式,门头沟法院近两年受理的物业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下降21.86%、11.57%,社区业主主动缴纳物业费的比例明显提升。

通报会上,法官周伟男和法官助理江刘容分别通报了6起典型案例,并对物业公司、业主和业委会提出如下建议:物业公司应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业主创造一个整洁、安全、文明、优雅的生活环境;业主们应当主动、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缴纳费用,发生纠纷时,优先采用协商方式解决,争取最便捷、最高效、最经济的方式解决问题。诉讼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理性维权,切莫赌一时之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注重物业服务企业的长远发展和其他业主利益;业委会也应当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督促业主及物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积极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与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共同构建社会和谐稳定的牢固基础。

“群众事无小事,物业服务关系到群众生活的安全与幸福,更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发展。”吕彤儒表示,下一步门头沟法院将持续关注辖区物业类纠纷发展新动向,深化府院联动,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及时发布司法建议和指引,同时加强普法宣传针对性和精准性,全力促进居民和物业健康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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