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推进刑事办案繁简分流

日期:12-22
公安

原标题:规范推进刑事办案繁简分流

江苏省海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夏琪斌

江苏省海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夏琪斌

今年以来,我院积极创新工作机制,通过在海安市政法一体化办案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搭建办案平台,前移监督关口,规范稳妥推进刑事办案繁简分流,切实履行好检察机关的主导责任,进一步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以协作为基,构建内外联动一体推进办案机制。今年初,我们结合本地实际起草《海安市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分类办理工作意见》,与公安、法院等部门会签,理顺工作流程。在此基础上,我院设立派驻检察室,配备2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和2名书记员,主要办理速裁程序刑事案件。在一体化办案中心,检察室依托与公安、法院工作窗口相邻的便利,通过集中受理、集中讯问、集中起诉实现办案“一站式”流转,检察环节平均办案期限由之前的25天缩短至5天。同时,检察室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对处于侦查阶段的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会同公安机关开展刑事和解、矛盾调处、释法说理工作,有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以规范为本,综合施策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案质效。一方面,我们完善硬件保障,在一体化办案中心讯问室内安装双向显示屏,循环播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片;专门设立控辩协商室,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确保具结过程可视化。另一方面,我们坚持抓大放小原则,采用“要素式”讯问笔录、“表格式”审查报告,在起诉书中直接列明量刑建议或建议适用速裁程序,不再另行单独制作法律文书。在速裁案件庭审过程中,我们简化举证质证程序,将庭审时间压缩至每场10分钟左右。所办速裁案件,被告人均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当庭宣判率达到100%。

以监督为要,精准发力打造深度嵌入办案模式。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检察室对明显不符合批捕条件的案件,建议公安机关不予移送,有效避免“构罪即捕”和“以捕代侦”,进一步降低审前羁押率。检察室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专项核查,延伸监督触角,推动整治顽瘴痼疾,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此外,我们还总结22个常见罪名的量刑情节,制定量刑建议评估细则,制作《量刑建议计算模板》,并导入“检问小艾”智能量刑辅助系统,有效提升了确定刑量刑建议的精准度和采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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