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石料厂为何隐身居民区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我原想只要村里的房子一拆,便没了证据,因而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近日,面对组织的审查调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方山村党总支原书记夏某后悔不已。
夏某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发现,源于金坛区纪委监委开展的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小切口”专项治理。该区纪委监委通过比对相关部门数据信息,重点核查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
核查过程中,一笔名为“东方石料厂”的营业性用房补偿款引起了核查组的注意。补偿对象是方山村党总支原书记、时任该村动迁工作负责人夏某,而石料厂地址与夏某家庭原住址一致。石料厂通常是在矿区选址,而从核查数据看这个石料厂却位于居民区,不符合常理。
当核查组带着疑问找到夏某时,他振振有词地说:“因为我们村靠近山区,石灰岩矿产资源丰富,我就在家里开办石料厂进行石料加工,虽然我当时是动迁工作负责人,但也是严格按照补偿政策来执行的。”
由于方山村的动迁工作早已结束,涉及的房屋、土地已经平整,关键物证已经灭失。但核查组并未就此放弃,一方面前往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调取档案资料,一方面前往安置小区走访原方山村村民了解情况。
在查询工商登记档案时,核查组发现,石料厂的经营面积与夏某征地拆迁补偿面积不一致。“村上从来没有开过石料厂。”在走访中,村民的回答印证了核查组的怀疑。紧接着,核查组会同该镇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深入矿区调查,终于在大山深处发现了这个“东方石料厂”。
“这个就是你所说的在居民区里的石料厂吗?”核查组再次找到夏某,亮出了拍摄的石料厂照片。
夏某见事情败露,只好道出了实情。原来,作为方山村动迁工作负责人,其利用自家石料厂营业执照上没有具体门牌号的漏洞和自己审核补偿资金的工作便利,在拆迁自家住宅的过程中,提供了石料厂营业执照,谎称是营业性用房以享受营业补贴,非法获取补偿款10余万元。
最终,夏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款项已全部追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通讯员葛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