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对银行违规拉客,不能“民不告官不究”

日期:12-18

原标题:马上评|对银行违规拉客,不能“民不告官不究”

“广西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457名学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立Ⅱ、Ⅲ类电子账户”一事,在舆论的压力下,终于有了结果。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分行近日通报:经调查后确认,此事件系该行辖属崇左江州支行营业室违规操作所致,向学校师生诚恳认错、郑重道歉。

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银行对涉及管理、经营、操作层面的13名责任人进行了免职、记过等追责。这事是否意味着已经了结了?甚至可以对银行官方的“有告必究”进行表扬呢?这恐怕不能就此收尾。

我不禁要问,如果这些被莫名其妙开账户的学生没有发现问题,不向有关方面举报(反映),那么银行会自己发现、主动处理吗?这千余个学生账户又将会发生什么事呢?

拉客这事,在银行并不是放不到台面上的。客户数是一家银行规模(形象)的标志体系要素之一。因此,各路银行都千方百计拉客。甚至把员工的拉客数与薪酬挂钩,并作为员工业绩,甚至作为领导政绩考核指标。这本身没有错,问题在于,如何调动员工拉客的积极性?

作为银行主事人,应当预判到在激励员工拉客过程中,存着发生不正之风的风险隐患。然而,现实中有些银行领导,对员工在拉客中的种种“打擦边球”行为,甚至侵犯客户利益的拉客行为,是睁只眼闭只眼,采取“民不告官不究”态度。

那么,“广西崇左1457名学生遭银行多开账户”的涉事银行,是否这个态度?值得怀疑。

“没有法律责任吗”“厉害,有事道个歉就行了”“这样的事情多了去了!银行业该彻查一遍!多的是用学生信息开户的!都是银行为了业绩!”这是网友在此事调查通报的新闻报道后面的跟帖留言。网民的质疑,值得重视。

类似的事情,并不是不可以防范的,它也不是银行内部隐蔽性很强的违规行为。但是银行为什么没有能够事前避免,或者事发及时内部制止,而非得进入“民不告官不究”的怪圈?

银行是服务性很强的行业,理应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和自我纠错机制,但这些机制往往被一些银行停留在纸上。只是到了有举报、有反映了,才想起拿出文件来对照处理。这种“民不告官不究”装糊涂做派,就是一种对公民、对社会极不负责任的态度。

其实,“民不告官不究”并不只是在银行服务管理工作中独有。我就曾经遇到过自己的手机在不知情中,被某通信公司增加了一个套餐项目。我是在连续被扣了3个月费用后才发现,向该公司反映后,对方告知是拉客人员“误操作”所致。

像这样的“民不告官不究”,不但让人非常反感,而且也给当事服务单位造成了负面形象,实属得不偿失。

广西崇左这起事件,教训是深刻的。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说,最需要吸引教训的恐怕不是银行的“基层”。

责任编辑:刘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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