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朗镇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荔香大朗
当前,大朗镇正处于本次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刻,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我镇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配合隔离管控。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及管控区域人员必须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原则上居家”,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二、严格配合核酸检测。镇辖区内市民群众要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全员核酸大筛查确保应检尽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遵守采样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 1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三、严格管理村(社区)、住宅小区。镇辖区内所有村(社区)、住宅小区设置健康监测服务点,实行 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测温、验码等防控措施,禁止非必要人员及车辆进出;居民自我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报告村(社区);小区加强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加强对公共卫生间、社区活动场所、户外活动设施等公共部位以及垃圾站点的消毒。
四、暂停聚集性活动。镇辖区内暂停举办所有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暂停人员聚集群众性活动,如广场舞、民俗活动等。
五、严控重点场所。镇辖区内所有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演出场所、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棋牌室、麻将房、桌游室等密闭半密闭通风不良场所暂停开放;所有餐饮单位暂停堂食;各类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药品,发现购药人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要第一时间报告。
六、强化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入场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 50%,健全进场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错峰预约进场,灵活采取限流措施,严格控制进场人员数量,严格执行“测温、验码、戴口罩”制度,全面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和消杀工作。
七、强化个人防护。请市民群众持续强化防护意识,当好个人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室内常通风,不聚集、不聚餐,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主动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八、严格追究责任。对不配合管理,妨碍,阻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其他破坏疫情防控的违反犯罪行为,将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以上疫情管控工作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大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