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晚报
关于一名密切接触者在登封市活动期间行程轨迹的通报
2021年12月15日晚,登封市接到协查信息提醒,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核酸初筛阳性人员(已确诊)朱某的密接人员王某,12月11日-15日在登封市的行程轨迹已明确。现通报如下:
12月11日
16:00-17:00在“永辉超市”(中岳大街和嵩阳路交叉口)购买食材;17:00-19:00在“一壶酒”简餐吧(颍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消费。
12月12日
15:58-21:04在“一壶酒”简餐吧(颍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消费;21:30-22:30陪同儿子在嵩正中医院住院楼9楼外科就医,在门诊楼负1楼X光室拍片。
12月13日
10:52-12:10在“大个子红薯面条”(东关街与滨河路丁字路口向西约100米路南)用餐;16:30-21:34在“一壶酒”简餐吧(颍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消费。
12月14日
11:32-11:42到“小玲手工面馆”(大禹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用餐,因就餐人数较多,约1分钟离开;11:45-15:50在“奇香源”饭店(大禹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向东30米路南)用餐。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行程轨迹的市民,请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群防群控,从我做起。登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再次提醒广大居民群众,及时关注权威发布,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打疫苗,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积极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核酸检测、疫情摸排、社区管控等工作,众志成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联系电话:0371-62857866
登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登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