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成都:推动整修英烈纪念设施233处、革命文物5处
军地协作守护红色资源
四川成都:推动整修英烈纪念设施233处、革命文物5处
彭州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摸排
大邑县检察院邀请“益路蓉行”公益诉讼志愿者参与革命烈士纪念塔修整工作
四川省都江堰市涉军散葬烈士墓集中迁入烈士陵园仪式,12月3日举行。彭少生等9名烈士纪念设施被迁移至都江堰市烈士陵园集中安葬。
这也是军地检察机关通力协作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涉军烈士纪念设施、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成果,更是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守护红色根脉、弘扬英烈精神”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取得的重要成果。据悉,2021年8月以来,成都市11个基层院共立案办理红色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件,推动行政机关迁移烈士墓50座,整修英烈纪念设施233处、革命文物5处,争取英烈纪念设施整修工程补助资金264万元。
挂图作战,在“融”字上求突破
成都市检察院将破坏、污损红色文化遗址和英烈纪念设施等9大类损毁红色资源或者造成红色资源毁损风险的行为,列为专项行动监督重点,实行“挂图作战”推进全市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市院召开视频会议,将专项行动列入今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市院与市文物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多次沟通交流,摸清红色资源底数,争取其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将行政机关共享的全市革命文物名录、全市英烈纪念设施情况统计表等信息统一下发基层院,明晰排查监督重点。此外,在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市院通过制定工作指引、分片指导等方式,指导基层院统筹做好革命文物和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运用的“大文章”。
坚持学做融合,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融入办案过程,成都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在指导邛崃市检察院办理太和区苏维埃政府旧址保护一案时,联合成都军事检察院、邛崃市院在该旧址开展“党的生日话职责——做对党忠诚的公益卫士”主题党日活动;依托“益路蓉行”成都检察公益诉讼品牌,成都检察机关广泛宣传英雄烈士事迹。
协同联动,在“深”字上做文章
成都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联动,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组建专项行动工作组对辖区内英烈纪念设施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全覆盖排查,并建档造册、制定整改方案。
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检察院、新津区检察院针对案件办理中遇到的行政机关职能交叉、权责不明等问题,组织多方召开公开听证会、公益诉讼联席会等,进一步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在这一过程中,军地协作得以加强。都江堰市检察院在摸排时发现,辖区内散葬烈士墓因管理保护不力造成自然或人为损坏,由于该散葬烈士墓群处于军事管理区,成都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及时将该线索移送至成都军事检察院。两级检察院与军事检察院通过联合开展实地调查,组织召开涉军散葬烈士墓管理现场会等方式,共同分析研讨案情,并制发了全市首个军地联合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及时采取抢救性保护措施。
专项监督活动通过邀请志愿者、选聘公益诉讼观察员、联络员协助发现案件线索等方式,跟进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引导具有专门知识的志愿者为案件办理提供智力支持,推动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的公益司法治理格局。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社会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多方意见;大邑县检察院邀请“益路蓉行”公益诉讼志愿者参与革命烈士纪念塔修整启动仪式,协助跟进整改情况,提升监督质效。
督促整改,在“实”字上见成效
大邑县检察院针对县级保护文物上刻字遮挡、磨损革命烈士姓名等违法情形,向县文物保护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0天后,行政机关即对遮挡建筑物进行了拆除,并争取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后期修复。“把突出检察建议刚性约束作为增强法律监督工作质效的重要抓手,及时跟进整改落实情况,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推动问题综合整治提速并取得成效。”该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一方面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红色资源,另一方面运用好红色资源宣传教育功能,规范红色资源规划建设,让红色资源在与时代发展、城市建设同频共振中绽放光彩,金牛区检察院做了很好的实践。该院联动相关单位对龚满明烈士塑像修缮方案进行调整,推动规划将该烈士塑像设立在公园人流量大且方便群众缅怀的地方,传统公园也由此升级为集“纪念+教育+休闲”于一体的现代化公园。
“下一步,成都检察机关还将持续深入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以‘专项活动+回头看’强化监督效果,保护好红色资源,以‘诉前建议+综合治理’根治问题,助力发挥革命文物及英烈纪念设施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成都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