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九部门部署学前教育:2025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
新京报讯(记者冯琪)12月16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九部门公布《“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学前提升计划”),提出学前教育总体目标为:到2025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学前教育经过十年的快速发展,虽然实现了普及普惠目标,但仍是整个教育体系最薄弱的环节……”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指出,学前教育还存在着经费投入不足、成本分担机制不健全、教师待遇保障不到位、科学保教水平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随着三孩政策实施,普惠性资源区域性、结构性短缺的矛盾依然存在,需要继续实施“学前提升计划”,进一步破解制约学前教育体制机制的瓶颈问题。
补齐资源短板,加大财政投入
为补齐资源短板,“学前提升计划”提出一系列措施。
“学前提升计划”要求各地持续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适应“三孩”政策实施需要,及时修订和调整居住社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配建与居住区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
同时,为集中解决农村地区、城市新增人口和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入园需求,“十四五”期间国家实施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和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各地实施幼儿园建设项目,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鼓励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高校、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多渠道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逐步消除大班额,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
对于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实施“回头看”,对治理成效进行全面复查,巩固治理成果,保障城镇地区普惠性资源供给的主渠道,为满足幼儿就近就便入园提供基本保证。
财政投入方面,“学前提升计划”提出,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
具体而言,一是要求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各省(区、市)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科学核定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成本,明确分担比例,优化完善财政补助政策。二是加大资助力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同时,落实并动态调整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完善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财政补助政策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通过财政支持和合理收费,解决好普惠性幼儿园“保安全”“保工资”“保运转”“保发展”问题。
着重解决师资问题提升保教质量为重中之重
师资队伍是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为提高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学前提升计划”提出一系列措施。
针对农村地区师资弱问题,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加大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教师培养力度,为这些地区幼儿园补充稳定而有质量的师资;针对培养与实践脱节的问题,要求深化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改革,强化学前儿童发展、教育专业基础以及教育实践能力培养,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和水平;针对培训质量不高的问题,要求各地制订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培训规划,实施全员培训,突出实践导向,提高培训实效。
针对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待遇保障瓶颈问题,“学前提升计划”提出,从配备上要求各地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
从待遇上,要求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公办园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民办园要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
从保障上,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幼儿园教职工社会保障金缴费渠道不畅问题,明确农村集体办园可委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代缴,小学附属幼儿园可委托小学代缴。
针对幼儿园教职工社会保障监管不到位问题,要求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务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幼儿园教职工缴纳社保情况组织检查,督促各类幼儿园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同时,“学前提升计划”将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作为重中之重,提出以先进实践经验为引领,提升幼儿园教师保教能力;推进建立幼小科学衔接机制,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有效性;出台《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引导幼儿园树立科学评估导向,全面提高保教质量;推动学前教育教研改革。
对出现虐童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
对于幼儿园收费监管问题,“学前提升计划”要求各地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推动完善成本分担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管。
一是合理确定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园最高收费限价,改变长期以来公办园收费过低,普惠性民办园收费不规范的局面。
二是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园收费的监管,要求各省(区、市)尽快制订完善非营利性民办园收费的具体办法,在合理核定办园成本的基础上,明确收费标准,解决长期以来非营利民办园不规范收费乱象,防止以非营利性之名行营利之实,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此外,为加强幼儿园规范监管、规范办园行为,“学前提升计划”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要求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面达标,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二是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整治不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办园行为督导,重点对存在危房、“三防”不达标等安全隐患及园长和教师资格不符合规定等不规范办园行为的幼儿园进行动态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
“学前提升计划”提到,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各省(区、市)部署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以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以及民办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进行清理整治,2022年6月前完成整改。
还将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新京报记者冯琪校对陈荻雁
责任编辑: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