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崇左:用好监察建议书推动以案促改出成效
“根据监察建议书的内容,我们制定了整改措施4项,建立健全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审批等相关制度16项。”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复退军人医院有关负责人向回访了解监察建议书执行情况的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干部介绍情况。
此前,崇左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发现,顾某在担任市复退军人医院药剂科副主任期间,收受药品购销业务代表赠送的礼品、礼金。2021年5月,该市复退军人事务局党组给予顾某党内警告处分。在查处顾某案后,崇左市纪委监委坚持标本兼治,按照“查处一案,规范一域”的原则,开展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
“顾某案发的主要原因是药品采购等工作监督监管不到位,医疗卫生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要斩断医疗领域腐败利益链条,督促医院建立完善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等。”该市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成员说。
剖析顾某发案原因后,崇左市纪委监委向市复退军人医院发出监察建议书,建议以顾某违纪案件为鉴,以案促改,及时解决采购制度不完善、审批流程不规范、警示教育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很快,崇左市复退军人医院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及采购、仓管、入库、出库等工作人员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摸排廉政风险点,发现医用耗材采购未能及时入库、采购流程公开度不够等问题,通过完善药品和医疗耗材的采购、审批、验收、入库等相关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在阳光下运行,筑牢“不能腐”的制度防线。
“我们还在‘不想腐’上下功夫,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开展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推动以案促改出实效。”该市复退军人医院负责人介绍。
为防止建议书“一发了之”,确保监察建议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崇左市纪委监委按照“谁建议、谁督办”的原则,制发监察建议书的职能部门和相应派驻机构通过电话回访、实地监督检查、限期报送整改落实情况等方式,跟进监察建议书发放后的整改全过程,促使相关单位以案为鉴,及时梳理问题,建章立制,把存在问题逐项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崇左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制发监察建议书69份,挽回经济损失2067.1万元,推动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7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