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武汉:协作推动非法采砂专项治理共筑长江生态保护防线
正义网武汉12月16日电(记者周晶晶通讯员代琪)12月14日下午,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受邀来到武汉市水务执法指挥调度中心,跟踪监督非法采砂治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随着步伐移动,检察官看到——执法艇上,新建的视频会商系统随时可以了解远程执法调度情况;视频监控室内,54个新增摄像头正静静地“注视”着江面;指挥中心显要位置,张贴着执法人员轮岗管理办法、巡查日报等制度清单。
“除了检察建议当中提到的敏感江段,他们将针对砂石集散中心、涉砂船舶停靠点的分布情况,拟再增设一批视频监控设备。”调度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一体联动,百份案卷中发现监管漏洞
地处江汉平原中心位置的武汉,长江及其最大支流汉江在城中交汇,河网密布、水系发达,是采砂管理的重点区域。2021年初,武汉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联合第一检察部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调研工作。调研中发现,该区域有组织的非法采砂活动频发、禁采期内对采砂船舶的管控、巡查执法流于形式等问题。
面对这一情况,“长江非法采砂”公益诉讼办案专班随即成立,成员包括市区两级院公益诉讼及刑事检察4名办案骨干。一周时间内,专班成员对相关法律进行了梳理,包括具有管理职能的行政主体、违法点、相关法律规定、典型案例等,以此来指导市区两级院的类案办理。随后,他们调取自2017年以来武汉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长江非法采砂刑事案卷和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案卷145件,重点查找非法采砂活动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审查这些案件材料,我们发现行政机关在非法采砂监管及执法过程中存在日常巡查不力、执法不规范、移送刑事案件线索比例不高等几大方面问题。”专班检察官王晶晶介绍。
在监督市级行政机关履职的同时,武汉市检察院发挥上下联动、一体化办案机制,指导区院办理好相关案件,共交办相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5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件。
今年4月8日,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一审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局未正确履行长江采砂监督管理职责,在禁采期对采砂船舶监管、处置不当,对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以来,湖北省首起涉长江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直指问题,把检察建议做到刚性
为了将检察建议做到刚性,推进非法采砂治理,专案组带着梳理总结的问题,多次到水行政部门进行沟通磋商。
“近年来,砂石市场需求旺盛、价格上涨,非法采砂违法成本相对较低,少数不法分子受巨额利润驱使铤而走险,加上船舶改装技术的发展,‘隐形’采砂船的出现让监管更加困难。”“长江采砂管理涉及到水政、海事、经信等多个行政机关,各职能部门存在联动协调的问题,而且船只流动性很强,区域水域极易受流窜作案影响。”……交流中,行政机关人员吐露了监管中的难题。
针对上述实际困难,专案组在制发检察建议时,更加注重问题导向,只为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例如,在指出河道采砂日常监管存在漏洞的同时,根据前期调研结果,指明集中作案的时间点以及重点水域;对于协同打击非法采砂合力不强的问题,在检察建议中帮助厘清职责,并配合案例对相关法律适用作出详尽解释。
“感谢检察机关,这份检察建议也是我们的工作指南。”经过十多次的磋商交流,9月2日,专案组将精心撰写的检察建议送达武汉市水务局,得到“照单全收”的承诺。
检察机关跟进监督后了解到,武汉市行政部门目前已投入近200余万元,完善水务执法指挥调度中心采砂监控系统;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的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出台《武汉市河道采砂执法工作内部操作规程(暂行)》《“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建立水务、自然资源、公安、海事等多部门协作机制。
深入合作,打好长江碧水保卫战
11月9日,武汉市水务局、武汉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就长江非法采砂治理工作开展交流。双方在充分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继续在长江非法采砂、湖泊管理、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共筑长江生态环境保护防线。
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此次座谈会商讨合作的内容之一。草拟的机制中规定,水行政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应及时通报并移送给检察机关,双方在工作中应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对重难点问题共同开展联合专项行动等。
此外,与会双方还探索多方面的良性互动方式。12月2日上午,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受区水务和湖泊局邀请,为该局科室负责人、新进人员及执法工作人员近70人讲授了一堂普法宣传课。结合武汉市开展的长江非法采砂治理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与水务和湖泊局职能、权责及执法依据,检察官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从日常监管、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法律适用和程序规范等角度,就履行职责的认定标准,特别是权责交叉案件履职的认定等具体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非常感谢检察官为我们带来精彩的课程,解答了我们在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惑,也提升了我们的法治意识。”参加普法课的行政机关学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