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弥补自摔损失三人上演骗保“连环套”
正义网镇江12月15日电(通讯员李文浩)雨天骑行不慎摔伤,为弥补损失,便自导自演了一场汽车追尾事故来骗取保险金。近日,由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保险诈骗案一审宣判,骗取保险金的蒋明(化名)、蒋亮(化名)、张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至一万五千元不等。
2019年11月底,蒋明接到父亲蒋亮的电话,原来蒋亮在骑电动车时摔了一跟头。挂断电话后,他与妻子立即赶到了父亲的家里。
“到家之后我看了下他的伤势,大概是骨折了,当时我就想可以通过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金补贴这次的损失。”这个念头浮现之后,蒋明便立即打电话给自己的远房亲戚张某,让对方到蒋亮摔倒的地方与自己汇合。
蒋明骑着父亲的电动车到达摔倒现场后与张某碰面。“我提出需要他帮忙伪造一个交通事故的现场,通过保险走医药费。”蒋明对现场进行观察后发现,父亲摔倒的地方是一条直路,发生交通事故概率较低,伪造现场很容易被怀疑,于是沿着路往东走了约几十米后到了一个视线比较差的小路口。于是他与张某二人布置好现场,张某电话报警,并在警方到达现场后声称是自己开车追尾了蒋亮的电动车。
根据张某的陈述、现场勘验情况等证据,警方最终认定张某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之后,张某又电话联系了保险公司。“当时保险公司的人没有到现场来看,后来都是蒋明去保险公司走程序的,最后付款的时候我签了字。”张某供述到。由于蒋亮经诊断系锁骨骨折,最终按照保险报销流程得到了五万七千余元的赔偿费。后因群众匿名举报案发。
2021年9月,案件移送丹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认为,蒋明、蒋亮、张某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院依法以涉嫌保险诈骗罪对三人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