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追回“失踪”的土地租金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新沟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前不久收到一封来信,反映该镇新南村村干部丁某挪用村民土地租金的问题。
信件批转至镇纪委后,镇纪委第一时间组成调查组启动调查,向反映人了解情况。信封署名举报人是胡某,但调查组多方打探竟查无此人。一筹莫展之际,调查组再次分析来信内容,信中提及的新南村家庭农场负责人陈某,成为办案人员的突破口。
“我最近很忙,实在抽不出空来接受谈话……”电话拨出没多久,就传来陈某挂断的忙音。
随后,一次偶然的谈话,调查组了解到陈某是镇领导介绍入村投资的,在这位镇领导的劝导下,陈某终于不“忙”了。
陈某是浙江义乌人,以前在老家经营批发水果生意,经常来阜宁收购西瓜,因为发现这里的水土好,2014年他和两个朋友到新南村承包了122.3亩土地种西瓜,这些年经营得一直很顺利。
2020年11月,新南村六组组长丁某向其征缴来年土地租金,陈某交了部分钱,并请丁某打了3万元钱收条,之后又于当年12月,把剩余的8万余元租金转入丁某银行卡里。
“钱该交的都交了,但是过完年从老家回到农场,村民还不断跑来,管我要租金。”谈话中,陈某向调查组吐出了心中的苦水。
笔录谈话进行得很顺利,就在调查组要求谈话问询对象陈某签字按手印的时候,陈某却变卦了。
“这个字我说什么都不能签呀!”尽管调查组负责同志百般劝说,陈某就是不肯签字。
“怎么办,银行转账记录以及收条都明白无误地显示村干部丁某收到了土地租金,陈某之所以不肯签字,估计是顾忌自己是外地人,怕被报复。”调查组的同志只得另辟蹊径。
经过走访村干部、群众,调查组又掌握了大量一手证据资料,决定与丁某正面交锋。
面对调查组的讯问,丁某低头不语。
“小丁,你年纪轻轻就当上村里副书记,说明你个人的能力很强,之前的表现也得到组织和群众认可。”
“我在村里做干部的同时,搞副业养殖蛋鸡,有几年鸡蛋行情很好,挣了些钱,我还请了好几个困难群众来帮忙,谁知道……”谈到兴致处,丁某突然顿住了。
在大量证据以及调查组耐心的思想政治工作面前,丁某如实交代了违纪事实。
“扩大规模后行情持续走低,以前赚的钱还有从亲戚朋友那里借的钱都亏了进去,资金周转很困难,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后来我发现可以过手村里包田大户的土地租金,就动起了歪脑筋。”
丁某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后悔,主动将应该发给群众的土地租金打到村里的账户上。新沟镇党委经研究,给予其免职处理,并由镇纪委进行立案审查。
“感谢镇党委纪委,帮我们追回拖欠的土地租金。之前我还觉得是老板没把钱给丁某,现在想来是闹误会了。”新南村村民徐银东高兴地说。
事后,种植大户陈某也如释重负,感激道:“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镇纪委动真碰硬,短短几天就还了我一个清白。”
“我们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不忽视群众任何一个诉求,将模糊的案件线索转为清晰的调查事实。”新沟镇纪委书记孟晓俊表示,镇纪委还以此案为鉴,立即督促全镇各村居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又发现2个村居存在类似问题,要求迅速整改,将迟到的土地租金追讨发放到位。(盐城市阜宁县纪委监委孟晓俊朱月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