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克扣”的征地租金

日期:12-13
村干部

原标题:被“克扣”的征地租金

“感谢黎书记,消除了我们和村委干部之间的误会,我们现在不仅拿到了租金,还跟施工方签订了务工合同,在家门口就实现了就业。”12月6日,我到梧州市藤县埌南镇马地村再次走访时,村民李某某再次对我表示感谢。

今年10月的一天,正在镇里工作的我接到马地村村民李某某的电话:“黎书记,马地村村委干部与苍容高速第三标段施工方占用了我们的土地,补偿标准又低,村委干部们克扣了我们的钱,这件事你管不管?”

村民的土地被不合理占用,村民所说的村干部克扣钱款是否存在?我跟同事随即展开了调查。

经过走访调查,我们很快就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原来,梧州市苍梧县至玉林容县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方将项目基地落在埌南镇马地村,需扩大和硬化原有村级道路,涉及15户农户,约5亩用地。在项目开工前,镇、村和施工方的代表已经通过召开集体会议和逐户走访的方式对租赁的土地面积和租赁标准进行了解释,并将相关文件在村委进行公示。施工方对运输通道涉及的租赁土地进行前期丈量,在丈量的过程中,村民进行了阻挠。同时,我们在向塘步镇了解补偿标准的时候得知,两地补偿标准不同的原因是征地性质不同,一个是征收,一个是租赁。

项目建设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我们马上召集了镇、村、施工方和农户四方集中进行商议。

“施工方给我们的租金标准明显低于隔壁塘步镇的标准,这部分钱到哪里去了?是不是村干部自己拿了?”交谈中,村民最多的顾虑来源于此。

“征收和租赁是不同性质的,所以两者的补偿标准不一样。如果你们实在不放心,我们镇纪委可以组织人员参与丈量工作,每一户的补偿标准和租赁面积都会在村委进行张榜公示,同时组织双方集体签订租赁合同并现场当面发放租金。”镇纪委的同志耐心地给农民解释。

“原来别人的土地是征收,我们的是租赁,怪不得标准不一样。看来,确实是我们误会村委干部了。”村民们听了我们的解释后,化解了与村委之间的矛盾连声向村干部们道歉。

“只要你们能得到实惠,这点小小的委屈不算什么。”看到村民们解除了对自己的误会,村干部们的眉头也随之舒展开。

“有镇纪委的同志来监督,我同意租。”

“我也同意租。”其余村民纷纷表态。

第二天,在我们的监督下,15户农民的征地丈量工作顺利完成,施工方和村民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并现金支付租金58728元。

如今的进场道路施工现场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村民们在现场挥洒汗水、卖力干活,脸上满是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藤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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