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手记│被“划走”的生态公益林补助金
“谢谢你帮我追回三年的生态公益林补助金。”近日,我在凌云县逻楼镇陇朗村开展案件回访时,一位老大娘忽然到我跟前道谢。
我怔了一下,老大娘与我今天的案件回访毫无关联啊,仔细一想,才想起来之前办理过一个信访件跟老大娘有关,思绪刹那回到两年前。
2019年3月,我负责核实一个信访件,上访的就是这个老人。老人姓冯,反映其2014年至2018年未获取生态公益林补助金的问题。
“2013年我们家都还得,都是打到我丈夫的账户上的,但2014年我丈夫过世了,就不再领得这个钱了,我就想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在接待室,老人颤颤巍巍地递给我一本存折和林权证。
我接过来仔细查看,存折和林权证上的名字均为杨某礼,老人有1.27亩的生态公益林,2013年获取生态公益林补助金211.7元,存折的支取明细没有2014至2018年的生态公益林补助金。虽然数额不大,但群众的利益无小事,这两百多元钱买大米也足够冯大娘吃一两个月,而且积累几年,数额也不小了。看到问题不复杂,我决定两三天内查清事情的来龙去脉。
“老人家请放心,我会在一个周内给你一个圆满的答复,这是我手机号码,有什么事可以给我打电话。”我让老人回家等我的消息。
我随即到逻楼镇林业站,与相关的工作人员调取了陇朗村生态公益林补助发放明细以及设计图等相关资料进行比对。
材料显示,2013年冯大娘家的1.27亩的生态公益林补助金打到她丈夫杨某礼的账户上,但2014年却将这1.27亩调到杨某佩的账户上。怪不得冯大娘领不到这个补助金,原来被划到别人的账上了。这又是什么原因呢?我问负责该村生态公益林的相关工作人员老邓。
“我想起来了,2013年杨某佩找到我,说这1.27亩就是他家儿子的,叫我做变更并发放到他的账户。”老邓回忆道。原来,2013年底杨某佩发现村部公示的退耕还林名单上有杨某礼名字,认为该退耕还林补助是其已经死亡的儿子杨某理的,要求镇林业站将该退耕还林补助户头变更至其名下。
“他当时拿着户口本来,我看到户口本里确实有个名字是杨某理,注明2006年去世,与冯老人家的丈夫名字前两个字一样,最后一个字读音一样,以为我们打错字了,于是没有核实,也没有跟领导汇报,就擅自就按他的要求做了变更,现在看来我做坏事了。”老邓懊恼的说道。
真相大白了,我对老邓做了批评教育,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并对该镇林业站全体干部采取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老李主动说要弥补过失,自告奋勇去找杨某佩追回错发的2014至2017年的属于冯大娘的生态公益林补助金,并在系统做了变更,将未发放的2018年生态公益林补助金发放到冯大娘丈夫的账户上。
随后我和老邓把追回的635元交到冯大娘的手上,并作信访了结。(凌云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