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将实施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
本报12月2日讯(记者赵汶)日前,省卫健委印发《海南省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计划从2022年1月至12月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海口、三亚等8个市县为试点市县,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等5家医院为省属试点医院。
《方案》指出,试点目标是经过1年的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经验和典型做法。到2023年,试点经验向全省推广,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机制体制不断完善,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日益成熟,差异化和多层次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显著增加,有利于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政策措施逐步健全。
试点任务包括:增加提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加强老年医疗护理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增加多层次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创新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护理服务试点;探索完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价格和支付机制。
《方案》明确,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市县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等。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床位。
公立三级医院重点为急难危重的老年患者提供专科护理服务,承担辖区内老年护理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发挥帮扶和带动作用。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老年患者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基层医疗机构要为失能或高龄老年人提供日间护理、居家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
《方案》指出,根据服务实际,努力扩大“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各市县要将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相关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建设中。试点医疗机构可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提供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