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讷河市:实行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分类管理

日期:12-02
新冠肺炎

原标题:黑龙江讷河市:实行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分类管理

黑龙江讷河市12月2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49号公告。公告指出,根据讷河市疫情防控形势,经市疫情防控前线指挥部及省市疫情防控专家组综合研判,为落实精准防控要求,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讷河市疫情防控措施作出以下调整:

一、实行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分类管理。

六合镇太和村继续作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除太和村以外的六合镇区域继续作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讷河市除六合镇以外的其他区域按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理。

防范区内的小区(村屯)实行分类管理:对有密接的小区(村屯),自最后接触之日计算,整体封闭14天,限制人员车辆出入,对密接者所在单元封控管理、居民足不出户;其他单元居民每户3天1人次凭通行证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对有次密接的小区(村屯),随密接接触之日计算,整体封闭14天,限制人员车辆出入,对次密接住户实行封户管理,其他家庭居民每户2天1人次凭通行证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小区实行四类管控,人员戴口罩、扫鹤城平安码,有序流动,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在防范区内,对在密接、次密接的小区(村屯)居民,如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小区(村屯)的需经社区(村委会)批准;参加防疫工作人员凭防疫指挥部印发的工作证通行;从事生产和生活保障服务的从业人员凭12月1日前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通行证通行;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服从防控管理。

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防范区域内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规定,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1。餐饮、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歌舞厅、KTV、足疗按摩店、棋牌室、洗浴、理发店、美容美甲店、游戏厅、台球厅、剧本杀、网吧、酒吧、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娱乐项目、位于半地下室的小旅店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及其他九小场所暂停营业。

2。其他各类工商业户和场所要在严格落实扫鹤城平安码、测温、戴口罩、手部鞋底消杀、定时通风、场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有序开放、限时限流营业,倡导线上营业。

3。出租车在做好司机与乘客区封闭的前提下运营,副驾驶禁止载客,一律采取线上支付;公交车按最大载客量的50%载客,隔位就座;长途客运车辆暂停营运。

4。没有发热门诊的民营医院继续对现有住院患者封闭管理,停止接诊;所有个体诊所、门诊部、村卫生所暂停服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恢复医疗服务。

5。各类药店继续暂停销售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药品。

6。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

7。学校、幼儿园及各类培训机构继续实行线上教学。

8。各类社会组织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广大市民群众树立节庆文明新风,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三、坚决落实防控措施,严守疫情防控底线。

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疫情防控指挥部还将适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积极予以配合。

2。从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大连市等中高风险地区抵返讷河的市民群众,应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屯)报备并接受疫情防控隔离管理。

3。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国内、市内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相关轨迹信息,与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4。根据疫情形势指挥部将适时解除龙江健康码黄码,对在外居住、工作的讷河市户籍人员可拨打0452—3962110,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予以恢复“绿码”。

5。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市民群众,请勿自行服药,应主动向市疾控中心报告(0452-6031032),佩戴口罩尽快到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6。为避免交叉感染,充分发挥互联网医院远程隔离、诊前导流等优势,市民群众可关注“齐市第一医院医苑互联网医院”公众号进行线上咨询,平台在线专家可提供义诊咨询、健康指导等线上服务。

7。请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讷,对赴外地就医等特殊原因确需离讷的,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并与目的地做好联系对接,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8。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有在讷单位和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对违反公告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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