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强制收自来水入户费和水表费,白城一涉事公司被责令退还费用
吉林省白城市尹女士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当地自来水公司向某小区群众强制收取自来水入户费和水表费。
国办督查室收到尹女士留言后,经初步核实,及时转吉林省政府核查办理。吉林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立即责成白城市成立专项工作组进行核查。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留言人所在小区于2014年9月开始建设,2019年建设完成,建设单位为吉林省乾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白城市查干浩特飞龙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在该项目中承包自来水主管道建设工程,房屋内自来水管道由建设单位吉林省乾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负责,且建设单位已将主管道建设工程款44万元于2019年一次性付给白城市查干浩特飞龙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6月,白城市查干浩特飞龙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将小区住户的原水表更换为智能水表,并持已经废止的有关文件向小区每户收取1150元,包括智能水表费550元、入户费600元(管道费、手工费)。经查,白城市查干浩特飞龙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共向73户收取该费用,金额共83950元。2012年吉林省物价局和吉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规范房屋销售和入住环节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吉省价〔2012〕179号)明确规定:“小区规划范围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有线(数字)电视、电信的安装工程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组织建设,成本计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总成本。不得向购房者收取水表费、电表费、燃气安装费、煤气表费、热表费、有线电视初装费、通信设施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白城市查干浩特飞龙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安装智能水表,并擅自收取自来水入户费和水表费,均属违规收费。
目前,白城市相关部门已责令白城市查干浩特飞龙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
下一步,吉林省政府将加大对违规收费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宋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