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找“黄牛”靠谱吗? “人伤黄牛”团伙4年骗保700余万

日期:11-26
交通事故保险

原标题:交通事故理赔找“黄牛”靠谱吗?“人伤黄牛”团伙4年骗保700余万

正义网上海11月26日电(通讯员任志伟童画)由于交通事故理赔涉及环节多、手续复杂,于是,社会上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群体——“交通事故理赔中介”。他们熟悉理赔流程,专门为事故伤者代理理赔,从中收取服务费,俗称“人伤黄牛”。由于赔偿金直接与伤者的伤残等级挂钩,部分“人伤黄牛”意图通过不法手段,谋求利益最大化。

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保险诈骗罪先后对“人伤骗保”犯罪团伙数十人提起公诉。2020年6月至2021年9月,70余名被告人均获有罪判决,主犯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19年3月的一天,蔡某因发生车祸导致左踝骨骨折,在医院治疗期间,一名男子上前搭讪,声称可以代理事故理赔,蔡某起初不愿搭理,但那人称可搞定伤残鉴定,暗示通过夸大伤势拿到高额赔偿金。蔡某听了心动,就与“人伤黄牛”签订了保险理赔协议。

很快,蔡某就被安排去伤残鉴定,虽然伤势已基本痊愈,但他仍按照“要求”装作“左脚不能动弹”的样子。一通“摆拍”后,鉴定人员匆匆离去了,话都未多问几句。

不久,蔡某就拿到了鉴定意见书,他竟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半年多以后,凭着这张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蔡某成功获得保险公司理赔款人民币10多万元。

类似的事情在2015年2月至2019年3月期间发生了上百起,交通事故伤者、“人伤黄牛”、个别诉讼代理人、鉴定人构成了一条完整的保险诈骗犯罪链条。

2014年起,以刘某为首的“人伤黄牛”团伙成员驻守在各大医院“物色”交通事故伤者,伺机搭讪,许诺为伤者代理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索赔能获得更多保险金或赔偿款,与伤者订立口头或书面代理索赔协议,由“人伤黄牛”一次性支付伤者一定数额理赔款(俗称“买断式协议”),或者根据最终的保险理赔款抽取提成(俗称“分成式协议”)。

一旦签订协议,后面的事情便由“人伤黄牛”全权负责。因伤残等级与赔付标准直接相关,因此“人伤黄牛”会串通个别鉴定人夸大伤者的伤势,出具虚高的伤残鉴定报告。某民营鉴定所负责人张某为他们打开便利之门,出具虚假的伤残鉴定报告。

2015年2月至2019年3月,以被告人刘某为首的“人伤黄牛”团伙在医院等场所搭识交通事故伤者,与伤者订立代理索赔协议后,伙同个别鉴定人虚构、夸大伤残等级,勾结个别诉讼代理人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骗取保险公司支付高于其应当支付的事故理赔款700余万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黄牛”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允诺保险受益人可做高伤残等级以获得高额赔偿金,伤者主观上对于“黄牛”与鉴定人、诉讼代理人等人通过做高伤残等级的方式骗取保险理赔款明知,并在“黄牛”安排下,实行了参与鉴定、签署诉状、提供收款账户等一系列行为,故伤者同样涉嫌保险诈骗罪。

交通事故理赔中介服务的出现原本应是方便伤者处理理赔事宜的存在,部分“人伤黄牛”、鉴定人以及个别诉讼代理人却在过度逐利的心理下“扩大”了业务范围,也踏进法律的红线之内。同时,检察官也提醒,交通事故伤者应依据个人真实情况、真实伤情,通过合法合理途径获得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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