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建立重点作品预警制,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将受多重惩戒
警惕!知识产权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除了将受到惩戒,受罚信息还将被“公之于众”。今天上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
互联网时代,更要增强知识产权意识,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提出,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聚集了丰富的文化资源,文化市场繁荣,作品创作高度活跃,因此,应当对著作权保护和促进分别作出专门规定。为此,条例草案二审稿提出,版权、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加强对著作权侵权违法行为的监管,制定适应网络环境和数字经济形态的著作权保护措施。市版权部门应当依法确定重点监管网站,建立重点作品预警制度,对国家和本市版权部门确定的重点监管网站加强监管。
考虑到北京大型赛事、演出活动密集等特点,条例草案二审稿还增加了一条关于体育、文化活动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二审稿提出,体育、文化等重要活动的主办方、承办方,应当在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知识产权使用行为。
在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将受到处罚和“曝光”等多重惩戒。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方面,二审稿提出,本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相应管理和惩戒措施。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将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共享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