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自然资源厅:为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开“良方”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日前,省自然资源厅出台《自然资源领域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实施方案》(简称《方案》),从国土空间规划布局、用地保障、矿业权出让、优化不动产登记等方面提出措施,推进全省市场主体倍增。
《方案》提出,优化调整主体功能区规划,解决部分省级开发区布局及省级重点项目落地难问题,满足市场主体用地需求;评估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将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与工业类开发区重叠的范围调出,保障全省转型发展;抓好政策实施,保障市场主体在规划过渡期用地需求,为全省培育乡村市场主体奠定规划基础。强化“增存挂钩”机制,拓宽市场主体用地途径;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现市场主体土地供给国有、集体“双路径”;落实过渡期政策,激发存量土地潜力;推行网上交易,为市场主体建立高效的土地交易平台;积极争取露天矿山用地政策,尽快明确露天矿山用地审批路径;规范占补平衡管理制度,完善土地指标交易平台建设,提高占补平衡保障能力。
《方案》明确,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适时按需出让空白区资源;推动砂石土矿竞争性出让,积极有序投放砂石采矿权;在资源富集和产业链完整的地方优选重点区域和成熟项目,鼓励煤矿企业依法勘探煤下铝资源;优选铁矿资源条件较好地区,依法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进一步寻找煤层气资源潜力区域,提供市场主体竞争渠道。督促矿山企业依法履行义务,使用基金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程;健全完善本省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机制,建立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生态修复模式;筹措各级资金,推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试点,加快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方案》提出,开展全省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方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利用自有不动产开办企业、抵押融资、交易变现;推广“地证同交”改革,显化企业资产,降低企业用地融资成本;推广省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鼓励网上办事,力争“一次都不用跑”。(王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