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见证检察力量|“检察官帮俺要回91万理赔款”
导语: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人民检察始终与党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检察机关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正义网通过一组海报,到群众中去聆听和他们有关的检察故事,一起“见证检察力量”。
海报故事①:
“检察官帮俺要回91万理赔款”
讲述人:山东省无棣县工伤损害赔偿申请人杨某
我是山东省无棣县人,我的父亲在某企业从事油品设备清洁养护工作。2020年12月,父亲在对设备除锈刷漆的过程中摔伤脊柱,造成严重的瘫痪,后来鉴定构成一级伤残。父亲受伤住院,整个人不能动弹,母亲一人照顾不过来,我不得不放下所有工作全职陪护。我们本来就是低保家庭,还有一个丧失劳动能力的弟弟,现在父亲倒下,全家都没有了经济来源。更要命的是,父亲的治疗需要巨额的医疗费。
之前企业先行垫付的3万余元医药费眨眼间就花完了,而父亲的保险赔偿金却迟迟没有到位。我没法只能四处筹借,从同乡邻居的三五千到亲戚朋友的三五万,最后即使我上门磕头,也没有人再愿意借钱给我们了,当时感觉真的走投无路了。
其实早在2020年初,我就代父亲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理赔的申请,并向保险公司索要保险合同了解具体的保险赔偿细则,但保险公司却一直未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主要原因是父亲所在企业想先要回之前垫付的38000元医药费,另一方面担心他们在拿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后继续向企业索要赔偿,因此不愿出具用工证明及发生事故的证明材料。保险公司在审查核定阶段拿不到公司出具的证明,不清楚事故情况,就无法进行保险理赔,于是进入了一个死循环。就这样,父亲的理赔款一等再等、一拖再拖,6个月都没有到位。
2021年3月,县检察院与人社部门制定了《关于共同推进工伤确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人社部门提请检察机关介入,让我去检察院提交申请。检察院真的有用吗?我当时很怀疑。
检察官听说了我的案情后,立刻约谈了企业和保险公司,并在立案当日调取了保险公司的保单、投保明细和企业的承包合同。据检察官说,保险公司未在我国保险法规定的正常核定期限内进行理赔核定,属于违法行为。随后无棣县检察院向保险公司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保险公司充分保障被保险人的知情权和理赔权益。
终于,10月29日,检察建议书发出第四天,我们收到了91万元的赔偿款。非常感谢检察官,把我们家从绝境中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