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红查税开罚!雪梨林珊珊收九千万罚单,揭秘带货主播偷逃税套路
两大网红女主播因为偷逃税栽了。11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公布了拟对网络主播朱宸慧(雪梨)、林珊珊偷逃税的处罚结果。二人因偷逃税款,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
据悉,朱宸慧即为网红主播雪梨(微博ID:雪梨Cherie),在淘宝带货数据仅次于李佳琦、薇娅的第三主播,淘宝粉丝3319.3万,林珊珊也是一位网红主播,淘宝粉丝为1014.9万。
晚间,雪梨和林珊珊分别发布《致歉信》将暂停直播,进行规范和整顿。
税务局知情人士向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透露,向雪梨等人的追缴行为对带货主播这一新兴行业起到警示作用,未来会进一步加大对网红带货主播们的追缴税款力度。这有利于这一新兴行业的规范,促进公平竞争,有助于实现共同富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倪红日表示此次对相关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罚款是一个警示信号,起到一定警示作用。直播带货是一个新兴业态,追缴罚款法律上没有问题,但具体执行还要关注细则层面。
偷逃税务4348万被罚超9000万
分析:1倍罚款为从轻处罚核定征收方式纳税只有个税税率的1/10
11月22日,杭州市税务局发布公告称,在开展规范文娱领域税收秩序工作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朱宸慧、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于是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全面深入税务稽查。
经查,朱宸慧、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在上海、广西、江西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
杭州市税务局在答记者问中指出,朱宸慧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豆梓麻营销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黄桑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灵珊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珊妮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玉珊企业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蓝珊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4199.5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1311.94万元。
税务专家郭伟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按照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缴税,最高税率达45%。而如果通过个人独资企业缴税,按照个人取得经营所得有两种征税方式,一种是查账征收,另一种是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指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经济实体在生产经营中,由于各种原因,收入与成本费用难以准确核算、难以取得相关票据的情形。由于直播带货利润难以核算,因此已经有很多区域对直播带货的个人独资企业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核定征收率可能只有个人所得税税率的十分之一。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表示,综合考虑朱宸慧、林珊珊在税务稽查立案后较为配合,在案情查实前主动补缴部分税款,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对两人拟处偷税金额1倍的罚款。
二人因偷逃税款,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合计超9000万元。
对此,郭伟表示,偷逃税罚款1倍是比较温柔的做法,偷逃税罚款最低0.5倍,顶格5倍。
同时,在此次纠查中,杭州市税务局还发现其他个别网络主播在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税行为,正由属地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稽查。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促使其提升税法遵从意识,自觉依法纳税。对涉嫌偷逃税的人员,依法依规加大查处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积极推动文娱领域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郭伟表示,此次只是一个网红查税风波的开始,公开两位网红主要是为了起到警示作用,政府还是希望能够打造一个公平的税收环境,公平税收某种程度上可以帮助实体经济的发展。
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
三人交叉持股宸帆电商,去年双十一GMV31亿元
两大网红女主播之外,杭州市税务局公告中还隐现另外一个关键人物——李志强,“税务部门发现李志强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目前,税务部门已依法对李志强进行立案检查,将依法另行处理。”
企查查显示,朱宸慧共关联16家企业,其中在13家企业里担任法定代表人职务。林珊珊共关联11家企业,其中在8家企业里担任法定代表人职务,4家已注销。
公开资料显示,朱宸慧、李志强共同持股一家公司,为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两人持股比例分别约为14.94%、3.99%;朱宸慧、林珊珊共同持股一家公司,为舟山蕴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人持股比例分别为71.6%、28.4%;林珊珊与李志强无直接关联公司。
根据官网介绍,雪梨为该公司董事长及CEO,林珊珊为首席营销官,联合创始人、执行副总裁为钱昱帆,即网红钱夫人。另据媒体报道,李志强为首席战略官。
从名字可以看出,宸帆二字便是取自朱宸慧和钱昱帆的名字组合,2011年还在读大学的二人合伙开起淘宝店,赶上了第一波网红风潮,成功聚集首批流量池,2015年创办杭州宸帆服饰有限公司。一年后成立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当年GMV(交易总额)突破10亿元。
在2019年后,宸帆电商获得3轮融资,最近一次来自今年4月份,众源资本的约千万美元融资。根据官网介绍,宸帆电子商务集团业务包括自主品牌、红人矩阵、品牌服务、直播业务四大块,在红人矩阵上目前有包括雪梨、林珊珊、一坨在内的350+个KOL,包括XUELI女装、雪梨生活、033 online warehouse等15个自营品牌,2019年其旗下直营品牌总GMV位于淘宝店铺女装类目第一,公司年GMV超33亿元,2020年双十一总GMV超31亿元。
目前,宸帆电商对外投资9家企业,其中6家已注销,剩下三家为杭州凡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杭州瀚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游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业务覆盖广告、社交、互联网经纪等多个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9月,宸帆电商曾被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处罚事由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要求其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牛仔裤;罚款人民币2500元;没收违法所得250元。
此次偷逃税处罚公告中提到的朱宸慧名下涉事企业,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豆梓麻营销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黄桑营销服务中心等均成立于2019年后。其中,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已注销,宜春市宜阳新区豆梓麻营销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黄桑营销服务中心已于2021年9月更换法定代表人,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仍为存续状态,朱宸慧持股100%。
同朱宸慧情况类似,林珊珊名下涉事企业北海灵珊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珊妮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玉珊企业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蓝珊营销服务中心也均于2019年后注册,其中宜春市宜阳新区玉珊企业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蓝珊营销服务中心已经于2021年9月更换法定代表人,北海灵珊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珊妮营销策划中心仍为存续状态,由林珊珊100%持股。
电商直播新业态监管细则有待规范细化
税务局知情人士:未来会加大对网红带货主播们的追缴税款力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倪红日表示,直播带货是一个新兴业态。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主播等都应当交税,有关于电子商务等的相关具体规定,涉及单位、个人、平台等,所以此次关于主播雪梨等的偷逃税被处罚从法律层面上来讲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执行还要关注到细则层面,包括地方监管机构如何执行,实践情况如何等,不同地方对于新业态的规定也有出台不同的文件,各个地方的监管尺度也并不相同。
她提到,如个人被追缴税款,应当主动与税务局沟通,包括征税的依据等,如果个人的行为符合征税细则且没有按规定纳税,那么按照法律等规定,确实就算逃税了。
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直播电商行业总规模为4338亿元,2020年国内直播电商行业规模预计达到9610亿元,约占中国网络零售规模的8.7%。
飞速奔跑的行业背后也藏着种种不规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一种新兴商业模式和互联网业态,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在促进就业、扩大内需、提振经济、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出现了直播营销人员言行失范、利用未成年人直播牟利、平台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虚假宣传和数据造假、假冒伪劣商品频现、消费者维权取证困难等问题。偷税漏税也是业内人士“心知肚明”的潜规则。
倪红日称,“原则上的法律是有的,但是每一个税法应该都有实施细则,有的是需要地方政府来公布这个细则,有的人可能是不清楚,或者没有详细规定,也有可能是明知故犯这些性质不太一样,得具体看情况”。
直播带货业态的兴起和某些互联网平台也有较大关系,她还指出,这其中还可能涉及平台代缴的情况,天猫、京东等每个平台征税细节、落实情况也有不同,还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谈到如何更好监管新兴业态的问题,倪红日指出,目前虽然有相关法律规定但在细则方面需要更加细化,跟进业态的动态发展,“如果过于笼统,相关人员不是很明确交税不交税,怎么交,这都会存在一些问题”。
今年4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账号及直播营销功能注册注销、信息安全管理、营销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等机制、措施。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在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方面有所创新。《办法》指出,一是提出事前预防,要求平台对粉丝数量多、交易金额大的重点直播间采取安排专人实时巡查、延长直播内容保存时间等防范措施。二是注重事中警示,要求平台建立风险识别模型,对风险较高和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采取弹窗提示、显著标识、功能和流量限制等调控措施。三是强调事后惩处,要求平台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阻断直播、关闭账号、列入黑名单、联合惩戒等处置措施。
倪红日还表示,从大的层面上来讲,行业应加强数字化管理。她提到此次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罚款确实是一个警示信号,起到一定警示作用。
税务局知情人士向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透露,向雪梨等人的追缴行为对带货主播这一新兴行业起到警示作用,未来会进一步加大对网红带货主播们的追缴税款力度。这有利于这一新兴行业的规范,促进公平竞争,有助于实现共同富裕。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宋美璐程子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