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莆田:建立巡察整改评估机制五方会审督导落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现在通过网上预约、网上办理,只要跑一趟就能拿到证,真是便捷了不少。”11月18日,福建省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荔城区住建局行政审批窗口,某公司经办人拿着网上办理材料和号码牌,不到十分钟就领到建筑许可证。
通过推行工程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优化审批程序,该区建筑许可证办理时限由140个工作日缩减至39个工作日。建筑许可证办理之所以能够“换挡提速”,离不开巡察后的“会审”督促整改到位。
前不久,莆田市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中发现,荔城区住建局行政审批窗口政务服务意识不强、质效不高,项目建设审批程序繁琐、要件多、周期长,群众反映强烈,随即要求整改。然而,第一次整改不尽如人意,办理速度没有实质性提升。“必须重新整改!”区住建局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后,市委巡察整改评估组深入该单位,面对面传导整改压力,共同会商解决问题。
为了使整改成效可量化、可检查,促进整改落实和成果应用,2020年4月莆田市探索建立巡察整改评估机制,由市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组成的“五方会审”成员,以及审计、财政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4个整改评估督导组,对被巡察党组织,以及脱贫攻坚、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3项专项巡察落实整改情况开展评估。
“我们组织各县区巡察机构骨干力量,成立整改评估督导组,分赴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着重对3项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专项巡察,开展评估督导。”莆田市委巡察办副主任洪建军表示,根据评估情况加强日常监督,采用发函、约谈、发放巡察整改通知书等措施,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及相关主管部门继续抓好整改落实。
为切实以巡察整改成效取信于民,莆田市还出台《关于建立巡察整改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群众评”“自己评”“监督评”“定等次”,从政治生态等5个方面20项量化指标,对整改情况进行定性定量评估和结果运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倒逼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整改群众满意度测评63次,发放测评表3261份,群众满意度达96.7%。
经过评估,优化营商环境等3项专项巡察领域反馈的2957个问题中95.2%已完成整改。(中国纪检监察报通讯员吴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