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教职员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下降54%

日期:11-19
未成年人广州市检察院性侵检察机关

原标题:广东广州: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教职员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下降54%

正义网广州11月19日电(记者钟亚雅通讯员冼海丹丘恺琦)在11˙20世界儿童日前夕,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发布了《广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8-2020)》,白皮书中显示,广州检察机关持续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2020年,全市受理的教职员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较上一年下降54%。

2018年以来,广州检察机关持续深入剖析校园性侵案件,推动完善管理机制,坚持一案一剖析,并向市教育局通报案件特点、成因以及所暴露的管理漏洞,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市教育局出台《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发生性侵害学生案件的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健全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童违法犯罪机制。

结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州市检察院起草《关于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实施办法》与《校园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推动公安、法院、教育、民政等14家单位进行会签,使从业限制制度和强制报告制度在广州市得到有效落实。

数据统计显示,2018年至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88人,提起公诉2089人。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广州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不断加强和完善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工作,助其走出阴霾,开启新生活。

针对性侵害等侵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取证难、保护不到位的问题,广州检察机关构建“护蕊”一站式救助办案机制,积极构建集一站式取证办案、救助保护于一体的未成年人性侵害防治“护蕊”工程,不断提升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的专业化水平。

对于遭受侵害和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广州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2018年至2020年,广州检察机关共开展亲职教育657人次。其中,越秀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黄某某虐待儿子一案,针对被告人不履行监护义务反而向孩子施暴的行为,提出判处强制接受亲职教育的建议,获法院支持。花都区检察院与区妇联建立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帮助家长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督促家长提升监护管理水平。

另外,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广州检察机关依法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广州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帮教社会化,探索建立以检察官为主导,家、校、企业、社会组织协助的方式开展考察帮教,积极链接丰富社会资源,推动建立学校型、企业型及平台型观护基地,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是通过整合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建立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技能培训、监督管理和行为矫正的观察保护基地。目的是将符合条件的无羁押必要的涉罪未成年人或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安排在观护基地进行监督管理、就业就学、技能培训和法治教育,以此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目前,广州检察机关已经联合社会力量建成企业型、学校型和平台型的未成年人观护基地31所。企业型观护基地主要是安置就业,学校型观护基地主要是针对需要继续上学、技能培训的未成年人,而平台型观护基地是依托行业协会、商会等平台,链接更多的企业单位提供多样化的安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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