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庄河实行有奖举报:密接者居家隔离期出门,举报查实奖两千元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当前,庄河市疫情防控工作已经进入最紧要关头,只要城乡居民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继续落实好“足不出户”、“里不出外不进”等防控要求,我们就一定能用最短的时间打赢疫情防控的阻击战、歼灭战!
为巩固扩大疫情防控成果,请广大城乡居民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和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指令,自觉遵守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社区管控等规定要求,坚决抵制和反对扰乱防疫工作秩序的不法行为。有关单位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并纳入公民诚信记录,所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即日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设24小时值班电话0411-89706110,欢迎广大市民参与监督疫情管理规定遵守情况,对以下情形实行有奖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一、因身体健康原因,经批准后居家封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如果违反规定,在居家封闭隔离期间出门的,请市民拍照取证后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经审核属实的,一次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次密接触者,如果违反规定,在居家封闭隔离期间出门的,请市民拍照取证后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经审核属实的,一次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封控区居家隔离的市民,如果违反规定,在居家封闭隔离期间出门的,请市民拍照取证后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经审核属实的,一次奖励人民币500元。
四、所有居家隔离的市民,如果违反隔离管控规定擅自出行,导致造成疫情传播的,该户所有居家隔离人员及同楼栋所有人员全部实施居家隔离管控,并重新计算14天居家隔离时间,同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大城乡居民因核酸检测、急需就医及其它紧急情况需离家外出,应按照属地社区村屯要求闭环管理。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保障城乡运行需要外出的各类人员,必须持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许可的通行证件。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城乡居民要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同舟共济、众志成城,早日实现“清零解封”!
庄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1年11年18日
(原标题为《告知书》)
来源:微信公号庄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