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检察人的检察故事|参与办理建国后江苏第一经济大案
我曾是一名军人,也是一名检察人。我工作和生活的那个时代,是改革开放后国家迅速发展、生机勃勃的时代,虽没有风云激荡,但亦鼓角争鸣,特别是我有幸参与办理了“建国后130万经济大案”,至今让我刻骨铭心,久久不能忘怀。
1985年9月29日,是中国传统的农历中秋佳节,我在农村老家正和家人一起吃团圆饭。突然院里来人通知,要求我立即回院集合。到院时,整个大楼已是灯火通明,会议室坐满了人,除本院的干警外,还有很多陌生的面孔。会议开始,江苏省盐城市原郊区检察院检察长陆坚十分严肃地向我们介绍了案件线索:农业银行郊区支行潘黄营业所总账会计孙某勾结他人,涉嫌贪污银行公款上百万元。
案情重大,会议一结束,院领导即刻向区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作了汇报,一场特殊的战斗打响了。
此案被命名为“9·29”专案,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同年10月1日,时任江苏省委书记韩培信专门就该案作出批示,江苏省院原副检察长施文寿携10名干警赶到我院,原市委书记金基鹏当晚亲自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随即各方在我院成立了案件指挥部,侦查工作全面展开。
“9·29”专案涉案金额巨大,无先前经验可参考,一切都考验着办案人员的智慧和耐力。我们在案件侦办中所经历的辛苦也是前所未有的。饿了就去一楼,那里有个煤炭炉子,用锅煮些稀粥充饥;谈不上上下班,几十人在一起没日没夜地办公,困了就趴在桌子上睡一会儿;也没有电脑,和我同在材料组的市院薛长福同志生病左手挂水右手写材料,我院秦凤江同志80多天内体重掉了近30斤;那时警车很少,追赃中好几个人挤一辆小轿车,但行动决不放松。困难都被一一克服,同志们的工作热情令我终身难忘。
检察干警在调查取证
涉案人员被抓获归案
案件的办理历经85天,150余名办案人员日夜奋战,调查了省14个市、县、区的287个单位657人,形成卷宗27卷5068页,终于查清孙某勾结潘黄乡水产村滴塑瓶盖厂原厂长袁某等人贪污银行库款130万元的犯罪事实。
1986年3月20日,孙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袁某因犯贪污罪、行贿罪、投机倒把罪,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该案当时被认定为“建国后江苏第一经济大案”“建国以来银行系统发生的最大的贪污案”。
时光荏苒,岁月留痕。回想“9·29”专案办理过程中,那些惊心动魄的场景,那些感人肺腑的事迹,都充分体现了一代检察人崇高和忘我的检察情怀。历史不会忘记,我们作为当事人更是记忆犹新。
口述:王吉庆系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退休干部
整理:王跃系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