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人进"学炒股"微信群成为犯罪帮凶 微信"引流"犯罪团伙43人获刑

日期:11-12
微信获刑

原标题:拉人进"学炒股"微信群成为犯罪帮凶微信"引流"犯罪团伙43人获刑

正义网上海11月12日电(记者林中明通讯员王晓阳)一群95后年轻人寒假“兼职”,未料想自己冒充证券公司业务员拉人建微信群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很快他们为来钱快、牟小利付出代价,因拉人建微信群成为微信群“学炒股”诈骗犯罪的帮凶。11月10日,经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对微信“引流”犯罪团伙43人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其余被告人拘役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三千元至一万四千元不等。

被“客服”邀入微信群里学炒股,8人500多万投资打水漂

今年1月,上海市民徐先生接到一个自称“证券公司客服人员”的电话,邀请他进一个“股票交流群”的微信群,群里有专业股票分析师指导投资。徐先生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加入了微信群。

在群内“专业股票分析师”的指导下,徐先生下载了一款股票投资软件,投资了190多万元。没过多久钱款提现通道便被关闭,APP再也无法打开……徐先生才慌忙报警,通过通话记录,警方很快锁定了打电话邀请徐先生进群的“客服”小邵,而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警方很快发现了小邵背后,隐藏着的一个运作成熟、利益分配和分工明确的多人团伙。

2020年12月至今年1月间,该团伙主犯杨经理先后在四川成都的一些写字间和住宅小区租赁多个办公地点,招募杨某、罗某等人担任业务小组长,又雇佣了小杨、小邵等人做全职或兼职的业务员,工作内容便是通过打电话邀人组建学炒股微信群。

经过“培训”后,小杨、小邵等业务员拿着小组长分发的“客户”手机号码和微信群二维码,将“电话话术本”“活学活用”,冒充证券公司客服人员拨打电话,邀请人进微信群,然后再向“客户”推荐添加群内“助理”微信。等微信群满员后,业务员们即退群离场,并按各自所邀人数收取报酬,然后继续打电话去组建新的群聊。

两个月间,徐先生以及另外7名被害人先后被拉进这些微信群,并被群内“助理”和“股票分析师”等人推荐去某炒股软件中投资股票。至案发,8人共被骗取500多万元钱款。

微信群成为“养猪场”,团伙背后还有“上家”

杨经理到案后交代,“客户”手机号码是从网络非法渠道购买,而微信群二维码则是从自己的上家“李小姐”处购得,建成的微信群也会再重新卖回给上家“李小姐”,他们则是从中抽取建群的“中间费用”。

时隔不久,杨经理的上家“李小姐”也在外地到案,而“李小姐”背后竟还有“上家”,“李小姐”的“上家”“熊先生”到案后,检察官发现,“熊先生”背后仍然还有“上家”……

然而这群95后的“业务员”不知道,那些由他们组建的微信群会通过无数个“上家”被一层层“售卖”出去,并最终成为诈骗犯的“养猪场”。而被他们拉进群里的股票投资者们,在所谓“股票分析师”的指导下被“宰”,他们拉人组建微信群成了诈骗犯罪的帮凶。

四十多名犯罪嫌疑人一举被收入网中

2021年5月13日,经过长时间的摸排侦查后,警方开始收网。民警赶赴成都,在同一天内奔赴各区多个场所,当场抓获团伙40余人,该团伙均是先租赁办公点,后招募“业务员”,经培训以同样的方式邀请“客户”组建微信群,再将微信群出售给上家牟利。

一名被“业务员”用话术拉进微信群已经“投资”9万多元的姜女士,在接到警方电话时正在所谓“投资软件”上观看“炒股指导视频”……经查,被害人姜女士等5人被以“荐股”投资为名,共被骗取钱款90多万元钱款。

经审查,该案40多名犯罪嫌疑人各自参与设立微信群组10余个至30余个不等,非法获利1000余元至20余万元不等。虹口区检察院认为,以“杨经理”“张经理”为首的电信犯罪引流团伙,为从事股票投资类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员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的通讯群组,其行为均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除对一名刚刚就读大一不满20岁的犯罪嫌疑人经公开听证、审查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外,对该团伙成员均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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