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监局:无法提供身份证明不能购买感冒咳嗽药

日期: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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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成都市市监局:无法提供身份证明不能购买感冒咳嗽药

据@成都发布微博,11月11日晚,成都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成都市卫建委副主任何晓、市委社治委副主任江维、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可、市疾控中心应急办主任范双凤,介绍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进展,并回答记者提问。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可表示,疫情期间,市民群众到药店购药,须按以下流程进行。

一是在进店前程序。首先要求出示健康码、扫场所码、配合测体温,并检查口罩佩戴是否正确。经检查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37.3℃),口罩佩戴正确可进店,进店后严格按“一米线”间距排队购药。对发热(体温≥37.3℃)的顾客,不能进店,应立即配合药店人员做好相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登记及下一步处置。

二是进店后的程序。需要购买感冒、咳嗽等药品的顾客,应准备好身份证(原件或照片),并手机微信扫描店内的专属二维码,配合店员完成身份认证,系统自动录入身份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并选择需购买感冒或止咳药品,完成前述购药登记后,就可以购买所需感冒或者咳嗽药了。

没有带身份证或无法提供身份证照片的顾客不能购买感冒、咳嗽药。

成都市市监局:无法提供身份证明不能购买感冒咳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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