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日等7经济体不满中方食品进口新规 联合致信海关总署

日期:11-09
海关总署食品经济体

原标题:欧美日等7经济体不满中方食品进口新规,联合致信海关总署

(观察者网讯)为进一步满足消费者对进口食品日益提高的安全要求,我国海关总署今年4月出台两项新规,对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分别提出注册、检验和标签包装的新要求,于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但彭博社11月8日报道称,这引发欧美7个经济体的不满,试图“组团”向中方施压。根据彭博社拿到的一份文件副本,美国、英国、日本、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和瑞士的外交人员曾在10月27日向我海关总署递交联名信,希望将上述新规推迟“至少18个月”。

彭博社报道截图

彭博社报道截图

上述国家的外交人员声称,尽管他们国家的政府分别与中国海关总署进行了“大量接触”,但仍认为中方4月出台的新规在执行情况和具体规定方面“缺乏明确性”。

这些外交人员在信中写道,他们担忧新规可能会使食品延迟进入中国、“扰乱全球食品供应链”,还质疑新规中的许多要求与受其影响的产品所呈现的风险水平“似乎并不相称”。

他们随后向中国海关总署建议,中方在执行新规前应通过世贸组织和双边方式,与贸易伙伴进行进一步讨论和磋商,“强烈鼓励”中方在实现食品安全目标过程中减少对进口食品的限制。

据彭博社报道,这7个经济体的外交人员希望我国海关总署将上述新规推迟“至少18个月”。

联名信中所指新规为我国海关总署于4月12日发布的海关总署第248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的令)和海关总署第249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令)。

欧美日等7经济体不满中方食品进口新规 联合致信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第248号令和第249号令

海关总署第248号令和第249号令

根据海关总署官网发布内容,第248号令明确了所有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必须经海关总署注册、注册实施分类管理(分为“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注册”和“企业申请注册”两种方式)。该新规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248号令的实施目的,是进一步发挥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制度在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优化注册程序,明确各方责任。在此新规出台之前,仅部分高风险食品(如肉类、鱼类、乳制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商有注册义务。

第249号令则是对进口食品标签有了新规定,同样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要求进口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法应当有中文说明书,进口鲜冻肉类产品、进口水产品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

第248号令规定,对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实施分类管理。图自微信公号“天津海关12360热线”

第248号令规定,对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实施分类管理。图自微信公号“天津海关12360热线”

彭博社称,这封联名信表明,中国的外国供应商越来越感到沮丧,因为他们不知道运往中国的船只能否成功卸下货物。联名信递交之际,受疫情和全球经济波动的影响,欧美多国正面临巨大的航运瓶颈。

一名知情人士告诉彭博社,一些外国食品制造商和政府还感到担忧,担心不遵守注册规则可能会导致高昂、紧急的物流延误。

正如上文所述,新规完整文件早于4月12日便对外发布,到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境外生产企业留出超半年的准备时间。所以,7个经济体外交人员有时间写联名信,却没时间遵守新规?

此外,我国海关总署官网于4月26日发布对第248号令和第249号令的官方解读。

海关总署明确表示,随着我国进口食品贸易量快速增长以及消费者对进口食品安全要求日益提高,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国际贸易摩擦、国际食品安全面临新风险新挑战等新形势新变化的影响,现行规定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因此有必要予以修订。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主要配套活动,2021中国进口食品行业峰会、第十二届中国国际肉类大会11月7日在上海举行。

会上公布的《2021中国进口食品行业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食品进口额突破千亿美元,达到1077.3亿美元,今年进口食品市场利好因素进一步释放,农产品进口平均关税由20年前的23.2%,下降到目前的15.2%,是世界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的1/4。今年前三季度,中国食品进口1014.1亿美元,同比增长29.8%,报告预计全年中国食品进口总额的增速将超过20%。

责任编辑:张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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