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法院发布执行悬赏 举报“老赖”有奖

日期:11-07
海口市法院

原标题:海口法院发布执行悬赏举报“老赖”有奖

本报11月6日讯(记者高潮)记者从龙华区法院了解到,在申请执行人杨云清与被执行人吴冬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龙华区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发布悬赏公告。

悬赏公告内容如下:被执行人吴冬华,男,1967年1月17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茂名市,身份证号码440923196701171252。执行依据为(2016)琼01民终337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为130000元及利息。

凡向龙华区法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经法院依法核实后处置,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25%发放悬赏金。

举报人须以书面形式向龙华区法院邮寄财产线索材料,并说明本人身份信息,信封上注明“财产线索”字样,法院将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有义务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拒不配合核实身份的人员,不予发放悬赏金。悬赏期限为一年,截至2022年11月1日。该期限内,若申请执行人债权已全部实现,法院将另行发布公告终止悬赏执行。

以赛促“双减” 少年驭风行 广东11月6日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5例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