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温州瓯海发现1名密接者
11月5日晚,温州瓯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上级疫情防控部门通报:江西11月4日通报一名无症状感染者。该对象于10月27日在同一高铁(G868次)列车车厢内的密切接触者邹某某现住瓯海辖区内。接到信息后,瓯海区防疫指挥部连夜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卫健、公安、疾控等部门以及相关街道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核实,截至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已接种两针剂新冠疫苗,11月5日当晚首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其在温已排查到位次密切接触者均已落实核酸检测及隔离管控;涉及到的相关场所均已管控到位,并执行环境终末消杀。
该名密切接触者10月27日至11月5日期间活动轨迹详情如下:
(一)离温轨迹
10月27日
该密切接触者于9:21乘坐G868次列车(温州南-黄石北,座位4号车厢12B),于16:08抵黄石北动车站,到站后坐13路公交回家(黄石市西塞山区牧羊湖射击馆路灯具厂88号),与其父母共住,期间未外出(自述)。
10月28日
上午,前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三溪口法院开庭。
(二)在温轨迹
10月29日
该密切接触者乘坐滴滴前往黄石北站,于10:47乘坐动车G1991(黄石北-温州南,座位号02车014C座)于当日17:15抵达温州南站,由亲属自备车接往郭溪街道燎原华庭小区住处;
19:37左右在郭溪街道燎原华庭来福超市购物。
10月30日
7:49左右在郭溪街道金州集团工业园区吴记包子铺购买早餐;
8:00—11:35在金州集团工业园区阿俊画线室(32幢1楼)工作;
11:35—11:50在金州集团工业园区来客兄弟快餐店用餐;
11:50—17:08在阿俊画线室工作;
17:08—17:20在金州集团工业区园区门口流动摊贩购买麻辣烫;
21:22—21:24在燎原华庭来福超市购物。
10月31日
7:37左右在金州集团工业园区周边名购购物中心(双丰北路2号)对面早餐店购买早餐;
8:00—11:42在阿俊画线室工作;
11:35—11:55在金州集团工业园区来客兄弟快餐店用餐;
12:00—17:20在阿俊画线室工作;
17:20—17:40在金州集团工业区园区饺滋香饺子馆用餐;
20:14—20:20在金州集团工业园区对面的郑谢猪头排店购物;
11月1日
休息,在家未外出。
11月2日
7:46左右在金州集团工业园区吴记包子铺购买早餐;
8:00—11:42在阿俊画线室工作;
11:35—11:50在金州集团工业园区来客兄弟快餐店用餐;
12:00—12:10在金州集团工业区园区对面的谢尚霖诊所就诊;
12:14—12:20回家途中在双丰北路桥边的流动摊贩购物;
12:20—17:00在家;
17:02—17:20在郭溪街道曹埭村菜市场买菜,后在双丰南路47号世纪华联双丰店购物;
11月3日
7:47左右在金州集团工业园区周边名购购物中心(双丰北路2号)对面早餐店购买早餐;
8:00—11:35在阿俊画线室工作;
11:35—11:55在金州集团工业园区来客兄弟快餐店用餐;
11:55—17:00在阿俊画线室工作;
17:09左右在金州集团工业园区附近馨香超市购物;
11月4日
上午在家休息;
11:58左右在金州集团工业园区门口早阳肉包店购买午餐;
12:00—17:08在阿俊画线室工作;
17:08—17:20在金州集团工业园区内饺子馆用餐;
17:23左右在金州集团工业园区来客兄弟快餐店附近金州集团宿舍24幢旁流动摊贩购物;
20:03左右在金州集团工业园区内大丰超市门口流动水果摊购物;
11月5日
8:05在家点外卖,出门领取外卖后,其他时间未外出。
考虑到与密切接触人员接触仍有潜在感染的风险,请在上述期间、地点与密接人员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就近前往当地医疗机构接受核酸检测,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