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使用虚假住院材料骗取医保基金28万余元被判刑
正义网三明11月5日电(通讯员刘春凤张梅娇)为了牟取非法利益,6次使用虚假的住院材料,共骗取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28万余元。近日,福建省尤溪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陈某花提起公诉,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09年,陈某花患上了慢性肾炎。2010年,陈某花到北京看病期间认识了林某,并在林某的介绍下到北京朝阳区一家医院治疗。出院时,林某帮陈某花办理了出院手续,并给了她一份某军区医院虚假住院材料,让她带回去报销。回家后,陈某花将住院材料快递给朋友林某训,让他帮忙拿着材料到镇卫生院报销。此后,陈某花多次向林某购买虚假住院材料。2010年至2015年期间,陈某花利用购买的虚假住院材料6次到镇卫生院进行报销,骗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共计28万余元。2016年,陈某花欲再次利用虚假住院材料进行报销,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尤溪管理部发函该军区医院进行核查,发现了陈某花利用虚假住院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的事实。
2020年8月28日,陈某花被抓获归案。
陈某花到案后,只承认县医保中心将报销款项转账到其社保卡的后3次骗保行为,而对前3次领取现金7万多元的骗保事实以记不清为由拒不供认。
在检察官出示了有关调查材料以及证据后,陈某花终于承认了6次利用虚假住院材料骗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事实,并且提出认罪认罚。2021年9月15日,林某花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
经该院审查认为,陈某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28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随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