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惩治酒驾醉驾行为再出实招硬招

日期:11-01
酒驾醉驾党员干部南宁市公职人员

原标题:南宁:惩治酒驾醉驾行为再出实招硬招

2021年10月以来,横州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问题典型案例;马山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宾阳县纪委监委通报1起半年内两次酒驾问题典型案例;江南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党员酒驾典型案例;南宁市纪委监委驻南宁经开区纪检监察组通报3起党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酒驾醉驾行为是对公共安全的挑衅,是对纪法尊严的践踏。特别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动摇党的执政根基,是典型的“四风”问题。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密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案例,持续释放对酒驾醉驾行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不断扩大查处案件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今年以来,南宁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十项重点任务之一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的部署要求,自觉地坚定地从政治上看作风建设,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以整治违规吃喝问题作为切入点,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纵酒酗酒、酒后驾驶行为,深挖细查背后的转嫁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等问题。

南宁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一方面加强与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协作配合,收集整理十九大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查处的酒驾醉驾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情况;另一方面,发挥派驻机构监督探头作用,督促推动市直部门单位起底排查十九大以来因酒驾醉驾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情况。经梳理比对相关数据,发现疑似问题75个。

针对市直部门单位开展自查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因酒驾醉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情况而公安交警部门却没有提供相关情况的,南宁市纪委监委督促公安交警部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全面从严治警,倒查说情者、“放水”者等相关人员,抵制说情风;对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处罚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而市直部门单位自查没有发现的,倒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力以及心存侥幸漏报、铤而走险瞒报、无视要求拒报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南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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