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梧州市精准监督贯穿矿山问题整改全过程
梧州市纪委监委专项督查组随机走访岑溪市部分矿山,实地监督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情况。
“绿色矿山建设是国家战略大计,更是矿山业主肩负的重任……对不按照要求落实整改的企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日前,岑溪市召开花岗岩矿山业主集体约谈会时强调,要严格根据时间节点全力以赴做好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今年10月22日,梧州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联合第三监督检查室、岑溪市纪委监委采取“室组地”联动监督的方式,随机抽查了部分花岗岩矿山和废石综合利用企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部分矿山业主整改进展缓慢的问题,在现场向岑溪市整改办提出要加强督办压实各方责任的建议。
绿色矿山建设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岑溪市矿山开采存在的问题以来,梧州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立足职责职能坚决扛起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监督责任,统筹相关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岑溪市纪委监委的力量,组成“室组地”专项督查组,通过开展“地毯式”“嵌入式”的监督,督促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市直部门担负起整改责任和监管责任,从严从实开展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同时,紧盯整改工作中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强化作风建设,全面收集在开展矿山整治、生态复绿等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
废土废石沿山体、沟谷随意排放,造成矿区外大面积生态破坏,这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中指出的岑溪市矿山开发存在的问题之一。“按照整改计划图纸显示,分台阶清理废石覆土复绿需在10月30日前整改完成,但从现场看,部分边坡还存在废石乱堆乱放现象,未达到整改效果。”在部分整改进度缓慢的矿山现场,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时间表任务图加强对矿山废土废石处置的监管和指导。
对发现的问题挂账督办、逐个盯办、跟踪问效。专项督查组实行“双反馈”机制,把分类梳理出来的问题清单向相关的市直职能部门、当地党委政府反馈,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及时掌握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薄弱环节,督促落实落细工作措施,进一步压实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
“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为契机,梧州市纪委监委将监督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纳入2021年政治监督深入化、实效化工作方案中来重点推进。”梧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围绕公职人员在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和纪律作风问题跟进监督,以从严监督推动从严整改的落实。(梧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