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群里加好友,一女子以办京户京牌为名骗取400余万元

日期: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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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家长群里加好友,一女子以办京户京牌为名骗取400余万元

10月28日,北京市三中院通报了一起利用微信家长群添加好友后,以办理京户、京牌和公租房为名进行诈骗的案件。本案被告人付某因诈骗30余人共计400余万元,最终获刑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据三中院披露,2019年9月,在某学生家长微信群里,昵称为“骄傲的小公主”的付某申请添加同群被害人韩女士(化名)为好友,韩女士以为该人是孩子同班同学的家长,便通过了好友请求。

添加为微信好友后,韩女士看到付某朋友圈里经常有转账截图、户口指标办理协议和一些北京本地人生活动态,遂产生让其帮助办理北京户口的想法。经与对方联系,对方称其之前帮助很多人办理过北京户口,有拿到北京户口指标的能力,帮韩女士办理北京户口没有任何问题。

韩女士认为这个微信好友“门路”比较广,于是相信了她。二人便在约定地方见面并签订了北京户口指标办理协议,根据协议,韩女士向付某付款39.5万元。韩女士还将付某推荐给孩子另一位同学的家长马女士,马女士向付某付款25万元。

之后,韩女士与马女士看到户口办理迟迟没有进展,联系付某退款,但付某已经失联,二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后,二被害人发现,本案被害人远不止她们两个。经查,2017年至2020年12月间,微信昵称为“骄傲的小公主”的付某以虚构可以办理北京市户口指标、公租房、北京市小客车指标等为由,骗取被害人韩女士、马女士等30余人人民币共计400余万元。后付某被抓获归案,其供述称自己没有办理户口、公租房和小客车指标的能力,骗取钱款全部挥霍一空。

在案证据显示,付某的诈骗方式主要三种:一是在朋友圈频繁发布广告联系被害人;二是通过大学同学、被害人转发广告介绍“客户”;三是混入学生家长群添加同学家长进行诈骗。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30余名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付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对其依法从轻处罚,付某归案及当庭如实供述的程度,在量刑时一并考量。故判决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一审宣判后,付某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至北京三中院,二审期间付某自愿申请撤回上诉,北京三中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裁定准许上诉人付某撤回上诉。

责任编辑:宋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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