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县:“交办函”压实“洞庭清波”问题整改责任
来源:三湘风纪网
“请你镇党委强化工作措施,迅速完成相关问题整改……”日前,南县“洞庭清波”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分别向茅草街镇、青树嘴镇等4个单位发出交办函,督促压实“洞庭清波”问题整改责任。
近日,南县“洞庭清波”专项行动联系会议办公室派出专项监督检查小组,深入茅草街镇、青树嘴镇、明山头镇等大通湖沿线乡镇,对中央环保督查交办的突出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对深入推进“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个别访谈、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督查主体责任不落实、制度执行不到位、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彻底、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失范等方面内容。
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重点,实施精准监督。“化肥减量、秸秆焚烧等资料没有明确分类,请进一步完善台账,分类整理……”在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督查组翻阅了“洞庭清波”工作台账,针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围绕精养池塘退养工作,督查组仔细查看了临湖1000米范围内的鱼池,对在池内安置增氧机、投饵机等情况进行了严密排查。在各乡镇污水处理站,督查组通过查、问、看“三步骤”严查各站是否规范运行管理。
“要向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家园生态环境。持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上下形成环保合力,共同守护碧水蓝天。”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轮督查共发现问题6个,相关问题均已交办至乡镇限期整改,并全程跟踪督办,强化执纪问责。
今年以来,该县“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共问责14人,其中政务警告2人,党内警告1人,批评教育9人,诫勉谈话4人。(南县纪委监委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