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500万元!青海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

日期:10-28
青海省消费者监管部门

原标题:最高罚500万元!青海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

为进一步做好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保供稳价,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10月25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疫情防控相关商品价格提醒告诫书,各相关经营者如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配合政府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同时,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并严格依法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对于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规范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价格巡查力度,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消费者如发现借疫情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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