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用刑事追责夯实防疫末梢责任

日期:10-25
零容忍疫情新京报社论新冠肺炎

原标题:用刑事追责夯实防疫末梢责任|新京报社论

▲10月22日12时许,北京昌平区某道路交叉口,工作人员封闭路口。新京报记者王嘉宁浦峰摄

▲10月22日12时许,北京昌平区某道路交叉口,工作人员封闭路口。新京报记者王嘉宁浦峰摄

当前,国内多地相继发生疫情,北京陆续出现京外关联和本地病例,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在此期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北京警方对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10月24日,北京通报三起典型案例及有关情况,其中6人因违反防疫规定被刑事立案侦查。

这3起典型案例包括,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主动报告健康状况,在出现咽痛、发热等症状后,仍外出就餐、邀请多人到居所打麻将;有人擅自翻越小区护栏,离开封控区域前往外地,拒不执行疫情封控管控措施;有两家药房多次违规出售退热、感冒类药物。总结起来就是——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

根据《刑法》,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违反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因此,不遵守相关规定,引起新冠病毒传播的,可能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而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就此来说,上述案例中的6名当事人被刑事立案侦查,也再次为每个人的防疫责任意识敲响警钟。

北京警方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置,向全社会释放了对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保持“零容忍”的鲜明态度。疫情防控常态化已近2年,还有人对防疫规定乃至相关法律置若罔闻,说明一些人的防疫神经仍待激活,警方依法启动刑事追责,有助于改变这种“麻木”状态。这也提醒每个人——防疫无小事,来不得半点任性和玩笑。

就拿两家药房的“失守”来说,根据有关规定,各医疗卫生机构和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应对就诊的感冒发热人员和购买感冒、退热药品的人员信息,按规定登记、报告。这也是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早就形成的社会共识。

然而,此次涉事的两家药房,多次出售退热、感冒类药物却“不扫码、不测体温、不登记”,不仅背离药店理应承担的防疫“哨点”作用,也严重踩踏法律红线。相关责任人被刑事立案侦查,涉事诊所被责令关停,这样的代价和教训,应让每一个人警醒。

疫情防控形势企稳,如何克服防控意识之弦的盲目放松,是常态化防控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但只要病毒还在,就该依法依规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底。因为任何疏忽和逃避最终都可能酿成重大风险。

像此次典型案例中,相关人员在出现症状后仍外出就餐、邀人打麻将,结果已造成5人确诊,如此惨重教训应让每个人警醒,认清自己肩上所承担的防疫责任。

防疫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必须对应落到每个环节的“守土有责”上。警方依法对相关责任者追究刑责,就是要杜绝部分人和基层医疗机构的侥幸心理,真正夯实防疫的基础末梢。当然,此次事件发生后,除了依法追究涉事人员和机构的责任,相关方面也应举一反三,强化对防疫盲点的排查,尽力堵住漏洞。

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每个主体都该牢记防疫责任边界,每一个“哨点”都该发挥其作用,承担起该承担的责任。此次6人被追刑责,理应警醒更多的麻木、懈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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