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工作成果公布

日期:10-23
湖南省

原标题:湖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工作成果公布

湖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工作成果公布

全省三级政法机关新建制度机制895项

目前,湖南三级政法机关共新建895项制度机制,修改完善303项制度机制,废除104项制度机制。10月22日上午,湖南省政府新闻办主持召开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工作新闻发布会时,公布了这组数据。

省教育整顿办副主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显泽发布新闻并回答记者提问。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兰,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赛保,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钟艺兵分别回答记者提问。

聚焦重点领域,健全六大制度机制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湖南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中,湖南各级党委政法委从总体上新建292项制度机制,修改完善128项制度机制,废除28项制度机制;湖南法院系统新建117项制度机制,修改完善106项制度机制,废除11项制度机制;湖南检察系统新建220项制度机制,修改完善20项制度机制,废除10项制度机制;湖南公安系统新建172项制度机制,修改完善4项制度机制,废除16项制度机制;湖南司法行政系统新建94项制度机制,修改完善45项制度机制,废除39项制度机制。

针对教育整顿当中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突出问题,特别是“六大顽瘴痼疾”,湖南聚焦执法司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了“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干警能力素质提升机制、政法干部轮岗交流机制、从优待警保障机制”六大制度机制。

针对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防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防范和惩治诉讼掮客维护司法公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应抗未抗刑事案件常态化监督机制的意见(试行)》等。

针对执法司法责任不明、不落实问题,构建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监督和错案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湖南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

针对政法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构建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出台了《关于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细则》《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及相关工作的规定》《关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律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

针对干警能力素质与时代要求不匹配问题,构建干警能力素质提升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法队伍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湖南检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等。

针对政法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容易滋生腐败、缺乏创新精神等问题,构建政法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出台了《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管理机制》《湖南省司法厅人员流动调配工作实施办法》等。

针对对政法干警保障不到位问题,构建从优待警保障机制,出台了《关于切实保护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保障法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实施办法(试行)》《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

“当下治、限期建、长久立”相结合

在建章立制工作中,湖南切实做到“当下治、限期建、长久立”相结合。

注重顶层设计,构建起2+N制度机制体系。省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多次专题研究建章立制及重点制度建设工作,高位推动工作落实。省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督办落实。省委政法委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以政法队伍教育管理和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为龙头。一是管好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法队伍政治建设的意见》,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二是管好事,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工作的意见》,着力从体制机制上动态化、常态化发现并解决不忠不公不廉不为顽瘴痼疾和突出问题。省直政法各单位根据省委政法委上述两项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出台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构建起2+N制度机制体系。

注重科技运用,运用智能化手段推进顽疾整治。在全省各政法单位执法司法办案平台中嵌入简便易行的“三个规定”记录填报程序,要求办案干警在将办理案件移交(移送)至下一环节或结案时必须填报有无单位、人员过问,何人何事以何种方式过问等具体信息。建立健全以办案流程节点为依托的执法司法风险防控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常态化组织开展执法司法巡查和流程监控。建立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打破数据壁垒,同步推进侦查、逮捕、起诉、审判、执行、法律援助等协同应用,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全过程网上监督,8月1日运行以来,取得初步成效。

注重部门联动,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突出问题。为防止“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发生,省直政法各家联合在全国率先出台一系列源头防范违法违规“减假暂”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院联合出台《关于防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实施意见》,全省对已排查出的2万余起“三不”案件整改率达99.94%,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的聚合效应叠加。

注重民意导向,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湖南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出来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如针对执行案款管理不规范、案款发放不及时等突出问题,省高院出台《执行案款管理办法》。该办法实施以来,全省法院涉及案件数1.4万件,共发放执行案款180亿元。

“下一步,我省政法系统将以更高站位、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抓好现有制度机制的贯彻落实,并持续抓好‘立改废’工作,以完善创新的制度机制助推湖南政法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教育整顿中有更高的参与度、满意度,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刘显泽说。(记者张斌李国平通讯员黄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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