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案为鉴|靠水吃水终"溺水"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迷信于无人知道,迷信于秘密,每次收受礼金后,我都以‘一次不要紧’原谅自己,用‘小事情无所谓’为自己开脱。慢慢地,自己胃口越来越大,眼里只有利益,没有纪律法律……”留置室里,江苏省新沂市水务局原党委委员薛良儒泪流满面、悔恨不已。“我没有什么要交代的。”一开始,办案人员跟薛良儒的谈话进展并不顺利。“同一家厂商在连续几次的水利工程中都中标,你怎么解释?”办案人员问道。“招投标过程完全依规依法,人家也是实力厂商,这些你们可以去调查。”薛良儒不以为然。“该厂商提供的产品虽符合相应标准,但与其他厂家相比,质量并不是最好的,价格只是略微低了一点。这个你又怎么解释?”办案人员继续追问。“我们只负责派两名工作人员参加,其他的都是委托省里评标专家打分的。”抱着侥幸心理,薛良儒继续逃避应答。多年的审查调查经验,让办案人员觉得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专案组兵分两路,一组调阅相关厂商数据资料,从外围寻找证据;一组从薛良儒的社会关系入手寻找新的突破口。“你家属的转账记录是怎么回事?”“中标厂商因为其他材料存在虚假申报嫌疑已经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了,你现在主动向组织说清全部问题,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这……”面对办案人员搜集到的多份证据,薛良儒情绪出现了明显的动摇,但面对办案人员的提问,再次选择了避重就轻,“他们确实在过节的时候送了点小红包,我觉得这是正常的人情往来,碍于情面就收下了,但我并没有提供帮助。”“听说你父亲也是水务系统的,从技术员干到了领导岗位,工作上肯定给你不少指导吧?‘良才可教’‘成为鸿儒’,你的名字也蕴含了父辈殷切的期待吧?”话锋一转,办案人员从薛良儒从事多年的水务工作说起。薛良儒有点措手不及,沉默许久。“该来的始终还是要来的。”说起曾经热爱并为之付出的水务事业,在证据和教育面前,薛良儒最终卸下了自欺欺人的伪装。“中标厂商确实给我送了钱,我也确实打了招呼,在评分时给予关照了,也在后续拨付工程进度款方面提供了帮助。”经查,从2011年至2020年,薛良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招投标、施工管理、拨款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多家企业和个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0万余元,致使一些水利民生工程项目进度滞后,增大了建设成本,造成了严重损失,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薛良儒本应牢记父辈教诲,做到清廉如水、洁身自好,却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和父母的期待,靠水吃水中饱私囊的行为终使自己“溺水”,此时后悔已晚。日前,薛良儒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唐小雨作者单位:江苏省新沂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