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湘潭:对信访举报实行“一案双查”
严查群众举报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湘潭对信访举报实行“一案双查”
湘潭市纪委监委近日出台系列新规,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今年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和处理信访举报2363件,立案64人,处分43人,组织处理107人,挽回经济损失284.16万元。
湘潭市纪委监委出台了《信访举报工作规程》,对信访举报收件、登记、阅批、办理、反馈等各环节,进行了细化和规范。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信访接待中做到“九到位”,即接访感情到位、诉求归纳到位、政策宣讲到位、研判分流到位、问题查处到位、督查推动到位、沟通反馈到位、澄清正名到位、追责问责到位。
同时,湘潭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陆续建成检举举报平台,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处置、反馈等全流程都在平台系统内动态展示,全程留痕。信访举报部门依托该平台进行全流程督查,督促整改录入不及时、不规范、流向不准确、办理不及时等问题,确保所有信访举报件及时办结。
“新规对信访举报工作责任追究的力度更大。”湘潭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新出台的《信访举报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对象、情形、方式及程序等。
根据新规,对群众信访举报,湘潭将实行“一案双查”。一方面,严肃查处群众举报的问题;另一方面,对信访举报受理办理过程中,敷衍塞责或方法简单、态度粗暴导致矛盾激化的,压信不查或查处不力、弄虚作假的,泄露举报人身份和举报内容的,故意隐匿、销毁信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信访举报总量大、重复越级举报突出或处置不力的,约谈其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受到责任追究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等。(记者肖畅通讯员谢雨芬王天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