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莉娜:我的舞台在庄严的法庭之上

日期:10-12
法院

原标题:雷莉娜:我的舞台在庄严的法庭之上

雷莉娜:我的舞台在庄严的法庭之上

陕西法院网讯雷莉娜,现任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先后被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工作者”、“全省办案标兵”、“全市优秀共产党员”、“新时代渭南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渭南市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全市‘扫黄打非’先进个人”等,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

爱岗敬业,彰显为民情怀

虽然雷莉娜是一名年轻的女法官,但在同事眼里,她可是一名敢于啃“硬骨头”的刑事审判“老兵”。

毒品犯罪对社会危害极大,但个别案件取证、质证、认证都比较困难,大多都是言辞证据,极易反复,她在办案中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不枉不纵,有理有据,确保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2020年,她承办的雷某等八人重大贩卖毒品案件中,涉案毒品3700余克,涉及上下线五级8人以上,案情重大,证据繁多,且第二被告归案后一直“零供述”,事实认定难度较大。

庭审中,大部分被告人以各种借口翻供,大部分辩护人也进行无罪辩护,面对这一“硬骨头”案件,她在庭前仔细翻阅卷宗,庭审中引导控辩双方就罪与非罪充分发表意见,庭审后对证据反复仔细审查,认真分析第二被告“零供述”的原因,与其系累犯、毒品再犯等有关因素,于是她抽丝剥茧,严格对证据审查,结合在案的银行ATM机监控视频、卡口照片、微信转账记录等,客观认定各被告人贩卖毒品的数量,并对其依法判决,全面、客观、依法评判回应了被告人及辩护人辩解和辩护意见,做到认定事实准确,论理确实充分。

在深入开展审判“五进”活动,她注重多角度法律宣传工作,积极参加全市社会综合治理,多次深入社区、学校进行法律宣传,多次受邀给纪检、公安等部门进行授课,不断推动学法用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工作以来,雷莉娜踏实肯干,严谨务实,业务能力强,法律功底深厚,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体现为民情怀,彰显司法温度。三年来,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200余件,强化审理过程中的释法明理,得了案件当事人的理解与支持,无一涉诉信访案件和当事人申诉案件。

你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真心敬佩

工作中,她勇挑重担,不仅办案数量多,而且还承办了一些大要案的审理工作。

她审理的“大荔县美容院老板”杜某集资诈骗一案,该案涉及金额8000余万元、受害群众众多,案卷多达120余册,且赃款大部分未予追回,受害群众情绪激动,审理期间,受害群众多次来院,她热心接待、耐心解答,引导受害群众依法行使诉权,客观看待判处结果。

庭前与合议庭成员制订详细预案,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拟写了110余页、6万余字的判决书,省法院维持原判后平稳执行。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作为专业合议庭成员,她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参与审理涉黑恶案件10余起,承办涉黑案件1起、涉恶案件4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出了突出贡献。

在承办渭南的最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2.11”案时,该案涉及叶某等53名被告人、24个罪名共计119起违法犯罪事实,为了在规定时间内审结案件,她连续加班,撰写了近14万字的判决书,严把事实关、法律关、程序关,做到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论理充分,确保案件结果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宣判时,一名资深的辩护律师说“不论结果如何,你对案件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案情了如指掌的程度,让我真心敬佩”。

我的舞台在庄严的法庭之上

作为一名法官,她时常谨记“苟非吾所有,虽一毫而莫取”的古训,廉洁自律、秉公办案、不徇私情,确保审判权永不偏轨。

每当面对诱惑,她时常提醒自己:“我的舞台不在觥筹交错的酒桌上,不在七彩斑澜的霓红灯下,不在高谈阔论的喧嚣声中,我的舞台只在庄严的法庭之上,只在高悬的国徽之下,只在清脆的法槌声中。”她坚持原则,秉公办案,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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