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仅3个名额!浙江要激励这项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近日,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了《浙江省2021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成效明显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
《通知》明确,督查激励对象为县(市、区),激励名额为3个,适当考虑对山区26县、工作基础薄弱但提升明显的地方予以激励倾斜。
根据督查激励政策:
•对学前教育提升计划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在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每个地方一定的奖励;
•对学前教育提升计划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评估。
督查激励重点内容为:
•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情况;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情况;
•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实施情况;
•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制定落实情况;
•推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制定实施情况;
•改革创新、争先创优情况。
督查激励正向清单
(激励事项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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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供给情况
•解决“城镇挤”“乡村弱”问题的主要举措;
•2019年、2020年、2021年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园所数情况,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数及占比情况;
•2019年、2020年、2021年新增优质幼儿园(一、二级幼儿园)园所数情况;
•2021年幼儿园秋季招生小班平均班额情况;
•城乡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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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工作(重点在区)
•实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项目完成及开园情况;
•当地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制定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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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重点在县、市)
•2019年、2020年、2021年农村幼儿园改造提升项目数、投资金额及近三年增幅情况;
•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开园及对村级园、教学点管理和指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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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区域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
•公办幼儿园班级数和在编幼儿园教师人数比例情况;
•2019年、2020年、2021年幼儿园教师人均年收入及近三年增幅情况;
•2021年幼儿园教师持证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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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学前教育财政经费占比及增幅情况,以2021年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百分比为计,较2020年提升幅度;
•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制定实施情况;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制定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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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制定实施情况,县(市、区)制定出台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施办法、完善区域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公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实施意见等。
督查激励反向清单
(有以下情形的
不得列为激励对象)
•学前教育工作被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级部门通报、约谈的;
•学前教育工作出现重大负面舆情的;
•所属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所属幼儿园办园规模严重超过建设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