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即时送达限时问效 放大监督效能

日期:10-11
公安局纪检监察梧州市

原标题:梧州:即时送达限时问效放大监督效能

“今天,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现场送来纪律检查建议,我代表局党委表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坚决整改……”9月22日,梧州市苍梧县公安局负责人在该市纪委监委纪律检查建议交办会上表态。自今年9月起,这样的场景在该市纪委监委机关送达纪检监察建议时多次出现。

2021年8月,梧州市纪委监委在调查苍梧县公安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时发现,该局存在“特情费”使用审批不严格、抽调民警工作不规范、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审核不严等问题。同时在深入调查时还发现,该局党建工作竟长期无人管,“三会一课”长期没有开展,该局原党委书记甚至连整个局有多少个党支部多少名党员都不清楚。党的建设缺失、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导致整个队伍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不强,日常监督管理出现了严重偏差。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在案件查清后,制定了《关于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的纪律检查建议》,提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管理队伍,严格纠正制度执行、审批程序等方面漏洞和不足等要求,由协管该案件工作的领导带队,直接上门送到苍梧县公安局,并组织召开建议书交办会,直面问题提要求,苍梧县公安局局长当面签字、现场表态。

“纪检监察建议是放大监督效能的有力武器,是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然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文来文往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送达时文一交、字一签,建议就算送达了。纸面冷冰冰,文字软绵绵,整改的效果还没起步就打了折扣。现在公开送达,当面指出问题,现场责令整改,辣味足震慑够,整改便赢在了起跑线上。”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吕文韬认为,公开送达对增强被监督单位压力感紧迫感、倒逼压实整改责任的效果非常好,体现了纪检监察建议的纪法效力。

“市纪委监委的同志严肃地点出了一系列问题,真的让我脸红耳赤,无地自容,我马上整改。”该县公安局分管政工室的副政委因开展工作不力被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交办会上,他整改态度十分坚决。

送达纪检监察建议是迈好从严从实整改落实的“第一步”,但并非一蹴而就,只有盯住不放、及时跟踪督办限时,才能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纪检监察建议限定案发责任单位一个月内反馈整改情况。在责任单位整改期间,梧州市纪委监委还要进行三次现场跟踪督办和不定期的“回头看”。在督办过程中,该市纪委监委采取“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方式,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协作,形成“室组联动”的监督合力。同时,纪检监察组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及时帮助案发责任单位的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有效整改问题。

“收到建议书后,我们马上成立整改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整改办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这三项措施,是已经完成的整改‘动作’。”对苍梧县公安局的第一次跟踪督办,是在送达建议书后的第五天。除现场听近期整改工作汇报,还实地走访,向案发责任单位干部详细了解整改进展情况,记录在册。

截至10月9日,该县公安局已经完善规范了三项经费审批、执勤岗位津贴发放、考勤等制度,完善“大督查”监督体系,建立“点线面”督查、清单式督查工作机制。同时,新增局党办室、配强政工室力量,落实专人开展党建工作等一系列举一反三的整改措施。

“目前,该县公安局政治生态正逐步变好,我们正打算把他们单位列入政治生态分析的重点单位,为下一步工作决策提供经验参考。”该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欧海昌说。

此外,对案发责任单位反馈的整改情况,由简单的收报告、听汇报,变为纪检监察组根据纪律检查建议逐条审核把关,及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防止整改过程“水流鸭背”“走过场”,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不打折扣、落地见效。

“问题整改不能仅仅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梧州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针对个案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我们形成综合分析、专项分析向案发单位的上级主责单位反馈,并与市委巡察办联合,督促在全市开展专项治理,努力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批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效果。(梧州市纪委监委)

9月26日,梧州市纪委监委到苍梧县公安局对建议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9月26日,梧州市纪委监委到苍梧县公安局对建议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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