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挪用贷款“炒茅台”?煤电企业信贷“一刀切”?银保监会发文整肃市场
严禁利用银行保险资金违规参与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投机炒作;严禁挪用各种贷款包括经营贷、消费贷投机炒作茅台酒、名贵普洱茶等高端消费品;严禁银行保险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债市、期市;严禁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煤电、煤炭等企业和项目违规抽贷、断贷。
10月5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服务煤电行业正常生产和商品市场有序流通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从7个方面对各银保监局、机关各部门提出要求,助力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严防利用银行保险资金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保障煤电等生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要保障煤电、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等生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通知》明确,督促银行保险机构特别是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全力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金融服务工作,满足能源电力供应合理资金需求。
银保监会表示,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煤电、煤炭、供暖等企业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开辟绿色办贷通道,优先安排贷款审批投放,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要指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支持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等煤炭主产区和重点煤炭企业增加电煤供应。支持钢铁、有色金属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进更多资金投向能源安全保供和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另外,对短期偿付压力较大但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或项目,银保监会强调,在风险可控、自主协商的基础上,可予以贷款展期、续贷。根据需要适当提高不良贷款监管容忍度。
严禁挪用各种贷款投机炒作茅台酒、普洱茶
要严防银行保险资金影响商品市场正常秩序。对此,提出三个严禁。
《通知》提出,严禁挪用套取信贷资金或绕道理财、信托等方式,违规参与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投机炒作、牟取暴利。严禁挪用各种贷款包括经营贷、消费贷投机炒作茅台酒、名贵普洱茶等高端消费品,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严禁银行保险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债市、期市,影响大宗商品价格,避免脱实向虚、空转套利。严禁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煤电、煤炭等企业和项目违规抽贷、断贷,防止运动式减碳和信贷“一刀切”。
在推动健全有利于消费信贷可持续发展的管理制度和指标体系方面,《通知》要求,要坚持依据客户还款能力合理授信,不得诱导金融消费者盲目借贷、过度超前消费。
在规范信用卡经营行为,严控单一客户发卡数量和授信额度,规范分期管理,不得通过诱导“过度分期”等方式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防止以卡养卡、以贷还贷,助长过度负债。
在规范银行机构与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合作方面,审慎开展与助贷机构的业务合作,不得提供显著高于市场利率的消费信贷产品。
《通知》还规定,银行机构不得开发违反公序良俗、助长社会陋习和不良风气的“墓地贷”“美丽贷”“彩礼贷”等消费信贷产品,坚决打击各种“伪创新”。
在信贷政策方面,《通知》强调,相关授信条件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环保政策为导向,不得高于国家标准,防止抬高融资准入门槛。要严格落实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要求,不得放松信贷用途管理和真实性查验,防止信贷资金被套取和挪用。要坚持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并重,坚决压缩退出过剩产能贷款,不得继续支持长期亏损、失去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加快不良资产核销进度,防止信贷资源被长期低效占用。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压实银行保险机构主体责任,推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构建常态化监测排查机制。银保监会将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严查银行保险资金被挪用于投机炒作、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机构自查不认真、没有主动报告和性质恶劣的行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