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以涉嫌失火罪对张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通州检察微信公号消息,2021年9月20日凌晨,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租户张某某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引发火灾,致楼上五人死亡。10月3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以涉嫌失火罪对张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此前报道:
通州一小区内电动车电池充电时爆炸起火造成5人死亡
中新网北京新闻9月20日电(记者陈杭)北京市消防总队官方微博20日通报,20日3时21分,北京市119指挥中心接到通州区玉桥街道幸福艺居小区6号楼4单元3层户内起火的报警。接警后,119指挥中心立即调集力量前往处置。火灾扑救过程中,共在楼内营救疏散出10余名群众。
通报显示,火灾造成5人死亡。经初步调查,火灾系3层租户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入户内充电,充电过程中电池发生爆炸起火,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
北京市消防总队提示民众,购买电动自行车及电池时,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切不可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停放和充电应在室外充电场所(充电桩或充电柜),严禁在楼内公共区域停放和充电,不私拉电线“飞线”充电;充电器必须使用与之匹配的原装充电器。
此外,避免电池“超期服役”,电池续航里程明显下降,应及时更换新电池,切不可贪图省钱,“带病”运转。不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和电池;如需更换电池,应到原购买场所购置原装电池。(完)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