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已支付“长护险”资金超578万元

日期:09-30
昆明市

原标题:全市已支付“长护险”资金超578万元

9月29日,记者从昆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试点工作已在全市常态化运行。截至目前,已累计支付“长护险”资金578.17万元。其中,以居家护理为主要代表的服务方式,不仅获得市民点赞,还释放了约2300个岗位,促进养老护理服务产业的发展。

居家护理改变失能人员生活

9月29日10时,居家护理员王连芬准时来到位于晋宁区磷都花园小区的市民张女士家中,为张女士的老伴洗头、剪指甲、推拿、按摩。

张女士的老伴今年63岁,2006年突发脑梗,经救治,昏迷3个月醒来后,基本丧失了行动能力。患病15年来,张女士一边撑起整个家,一边照顾老伴,日子过得十分艰辛。今年上半年,她偶然听到社区宣传:“昆明市有了‘长护险’,失能人员可以申请待遇补贴。”

经过失能等级评定,她的老伴被评为重度失能三级护理,选择的护理方式是居家护理,每月可获得1760元的“长护险”待遇补贴。7月1日起,王连芬正式来到张女士家中,一周上门服务5次,每次1.5小时,每个月32小时。“护理员在洗护、按摩上既专业又有耐心,对病人身体机能调理帮助很大。这样一来,我能稍微放松一点,做做别的事情。”张女士说,“长护险”改变了他们家的生活,让她重拾信心。

而护理员王连芬,也同样找到了“有份正式工作”的归属感。王连芬说,她此前在医院做零散护工,收入不稳定,个人也没有社保等保障。自从“长护险”落地后,因为有养老护理员证,她选择进入昆明福寿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成为一名专门负责为“长护险”居家护理提供服务的护理员。除了张女士家,她还就近服务5家享受“长护险”待遇的失能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长护险”待遇不是给到失能人员本人,而是补助到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机构。如今,王连芬有了稳定的收入,机构为她购买了社保。久而久之,护理员和失能人员家庭也处成了朋友甚至亲人,一些失能人员家庭,还为护理员送来了锦旗。

“长护险”经办机构覆盖全市

截至目前,昆明全市城镇职工参保人数186.33万人,其中,退休人员占比高达24.16%,老龄化程度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为解决老龄化问题,昆明市早在2016年就开展了“长护险”制度的研究和探索;2020年9月,国家医疗保障局明确将昆明市列为“云南省唯一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2020年12月,昆明市正式启动“长护险”试点工作,并成为2021年度昆明市“十件惠民实事”之一。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许歆滢介绍,昆明试点“长护险”首先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开始,在不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建立个人、单位、政府三方共担的筹资机制。同时,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确定4个商业保险公司联合体作为委托经办机构,分4个片区开展“长护险”经办服务工作。

在昆明市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建立“1+4+N”的经办服务网络,由医保经办机构牵头组建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4家中标联合体分别在委托经办片区设立“长护险”服务分中心,在昆明市所有县(市)区设立医保合属办公点,配置经办人员106人,提供全流程的“长护险”经办服务。

5701人符合待遇享受条件

为有序推动“长护险”失能等级评定工作的开展,昆明市建立“一委两库”,成立由部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老年护理协会专家为成员的“长护险”失能评定专家委员会,组织昆明市失能等级评定工作;选取相关专家、学者,建立“长护险”失能等级评定员库和评定专家库。目前,昆明市累计有评定员427人、评定专家162人。

通过对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医养结合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居家护理服务机构、家庭服务机构进行遴选评估,全市确定了57家“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其中,医养结合机构39家、养老机构4家、居家护理服务机构14家,覆盖全市所有县区,基本满足失能参保人员的护理服务需求。

“长护险”定点机构规范发展,甚至省外居家护理机构也入驻昆明,吸引了更多像王连芬这样的护理员加入。据统计,“长护险”实施后,释放了约2300个岗位,有效弥补居家护理的服务短板,创造就业和再就业机会,构建昆明市多层次、多样化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

截至9月27日,全市累计受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8077人,开展失能等级评定6998人,评定达到重度失能等级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有5701人,已有4376名失能参保人员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累计支付长期护理保险资金578.17万元,初步实现了“群众得实惠、产业得发展、政府得民心”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昆明日报首席记者廖晶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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