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保障外卖小哥权益,平台不能甩锅

日期:09-29

原标题:时评:保障外卖小哥权益,平台不能甩锅

日前,有媒体爆出,有外卖平台、外卖配送商要求骑手注册个体工商户后才能送外卖,从而规避用工主体责任,引发热议。对此,美团、饿了么两大外卖平台接连发声,严禁诱导强迫骑手注册个体工商户。然而,在两大平台发声后,骑手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情况依然存在(据9月28日《工人日报》)。

全国有超过160万“疑似骑手个体工商户”,这是北京一家研究机构近日发布的《外卖平台用工模式法律研究报告》显示的数据。报告对近5年来的1907份有效判决梳理发现,随着平台用工模式的演进,外卖平台将骑手所带来的人力成本和用工风险向外层层剥离。如今,配送商通过个体工商户模式将劳动合同确认率从81.62%降至58.62%。

这种“零工模式”被平台自认为是商业模式的巨大创新。在这些平台上工作的数以百万计的外卖员、配送员、司机,尽管也以“计件收入”的方式获取劳动报酬,但其社会保障、交通安全等责任被平台“甩锅”。司法实践中,外卖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平台以“非雇佣关系”为由逃脱责任并不鲜见。

从法律关系上看,骑手“个体工商户化”后,其自身在劳动法体系中属于用人单位,意味着注册个体工商户的骑手与外卖平台、配送商仅构成普通民事关系,平台无需为其缴纳社保,发生劳动争议后难以认定与平台存在劳动关系,从而导致维权困难。

注册个体工商户,并非骑手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大部分骑手即使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后,也依然在同一个站点接受外卖平台、配送商甚至灵活用工平台的管理。因此,只要用工情况符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在法律上就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

今年7月,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共同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平台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骑手、网约车司机最为关心的“五险一金”问题,《意见》也明确,组织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到应保尽保。督促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企业要引导和支持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9月10日,人社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召开了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行政指导会,要求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合法用工。

从国务院发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可以看出,国家对个体工商户持鼓励、支持态度,基层政府对注册个体工商户的要求一直比较宽松。但是,平台将其作为帮助骑手避税、吸引骑手参与的手段,则背离了个体工商户的定位。因此,应强化个体工商户注册程序管理,加强个体工商户注册审核,防止企业不正当地“去劳动关系化”。

平台财富的积累离不开那些风里来雨里去的外卖小哥的努力拼搏,平台有责任为外卖小哥提供更完善的保障和更规范的从业环境。在目前条件下,平台应与劳务公司、众包公司签订协议,探索劳动者保障义务的分担方式,明确责任承担主体,严防各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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